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哪些_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那些?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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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即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等,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属补充规定。所以会计准则按其所起的作用,可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三个层次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属于部门规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属于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发布于2006年10月30日,属于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三大类,一般业务准则是规范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要求,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职工薪酬、所得税等。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是对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会计问题做出的处理规范;如生物资产、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合并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通用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等。我国企业会计基本准则的地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美国等国家或者地区在其会计准则制定中,通常都制定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它既是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有关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的概念基础,也是会计准则制定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则。我国基本准则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在整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有统驭地位。同时,我国会计准则属于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

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附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组成。《小企业会计准则》 主要规范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为小企业处理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具体而统一的标准。《附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主要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主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较为完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附:为规范我国小企业的会计行为,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1年10月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 [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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