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事故扣车多久_交通事故伤人扣车最长多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0:16:29 人阅读
导读:交通部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对方不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您就可以到交通部门主张提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

  交通部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对方不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您就可以到交通部门主张提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等候警方出具事故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警方必须要在十天内做出责任认定。如果事故较为复杂,需要延长认定的;可在获得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延长十天。

这里所说的“十天”,“延长”均为极限。不管多么大的事故,二十天取证已经足够。

一、交通事故伤人扣车最多几天

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其中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其中6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则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如果交警超过上述期限扣车,即为违法扣留。

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车主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时间,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倘若需要车辆进行检测、鉴定,交警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内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同时与鉴定机构约定的鉴定时间不得超过20天。在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应该5天内通知车主领车。可见,一般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时间是3+20+5=28天。但需要注意的是,按规定,鉴定时间是不计入交警扣车时间中的,且经上级交警部门审批,交警也可以在事发3天后再申请鉴定,因此,一般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时间,也可以是30+20+5=55天。倘若交通事故案情重大、复杂的,交警扣车时间最长是60天,要求鉴定机构鉴定的时间,经上级交警部门审批,最长也可以是60天。这样一来,交警扣车时间,最长是60+60+5=125天。

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扩展资料: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交通事故理赔是指保险公司执行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赔是相对于索赔而言的。参考资料:中国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一、关于扣车的依据。

如果你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单纯的道路交通事故,扣车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因为查明事故原因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

二、购车时间的长短。

扣车的时间当然一般情况下是以检验鉴定的结果确定后为准。第1种情况就是第1次检验鉴定完成后,将检验鉴定的结果送达给当事人各方,各方均未提出重新检验鉴定。那么这个检验鉴定结果生效,扣车的法定理由就消失了。

如果第1次检验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有一方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那么就要再重新检验鉴定的结果出来以后。一般就可以放车了。一般是不支持第3次检验鉴定的。

三、要搞清楚扣车的真实理由。

有时候交通事故扣车也有可能是因为你车有其他扣车的违法行为引起的。比如说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再比如说你的车涉及到改型等等情况。

四、不得因事故未得到赔偿而扣车。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为履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以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罚而扣采取强制措施。同样的,事故的赔偿处于民事纠纷,如果一方不履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事故认定部门不能以另一方未赔偿或者未支付抢救费用等进行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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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谢邀,法律上没有规定,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必须暂扣车辆,暂扣车辆也与是否伤人、是否赔付和补偿的及时也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交警暂扣车辆的理由,常见的是对车辆需要进行安全性检测,用以确定事故责任。那些现场责任非常明确,车辆能正常驾驶的,无需暂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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