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刚刚查了一下《刑法修正案十》,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执法、普法,任重而道远。
1.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法院审判阶段一般在两个月内。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可以看到对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以暴力手段来阻止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那么一般就不会被量刑,但是如果以暴力手段阻止的,其惩罚是比较严重的。
公安机关并不是按刑事案件来处理,而是根据其职权对妨碍公务的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事件中的受害人个人不能要求加重处罚。受害人健在,其家属无法提出相关要求。民警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一般由所在单位负责。民警受到的伤害程度,可以作为处罚轻重的依据。补充:严格来说,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虽然其人身受到不法伤害,也不是法律上说的“受害人”,自始至终,民警与不法分子不存在民事关系,并不能行使民法或刑法上受害人的权利,其人身受到的伤害只能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获得补偿,其个人不能针对不法分子提出赔偿或提起诉讼。因其是公务员,只能针对政府,向政府提出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