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刚满两周岁离婚给谁_孩子两岁离婚时判给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5:12:17 人阅读
导读:一切都以保护子女利益和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进行判决。抚养权的归属: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

一切都以保护子女利益和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进行判决。    

抚养权的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感谢邀请。

这真是一个有些沉重的话题。孩子这么小,还不太能明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思,更不明白父母之间发生了什么。比如我老公忽然有一天加班,我儿子一定会问我,爸爸去哪了,怎么还没回来?一旦离婚孩子必定会不适应,诸如此类的问题一定会经常发生。

如果到了需要法院来判孩子抚养权的程度,就说明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并且意愿都很强烈。法院一般首先考虑的是双方的经济实力,家庭情况和能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以及受教育条件等等。

但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会偏向于母亲一方,所以只要妈妈确保抚养孩子的同时能有收入,一般就会判给妈妈。

比如有的妈妈,带孩子就不能工作,就没有收入,或者有的妈妈虽然有工作,但是必须长时间离开孩子,把孩子寄养在父母家。类似于这样的情况都是不利的,如果父亲一方能给孩子提供更优质的生活,也可能会考虑判给男方。

还有离婚之前孩子都是谁来带也有一些影响,比如姥姥带的多,那判给女方也是加分项,如果奶奶带的多,那么也可能成为男方的加分项。

当然,无论孩子判给哪一方,另一方要付给抚养费,抚养费除了自行协商外,也可以由法院根据收入情况来判。还有一些家庭是为了房子,才要孩子的,但现在房子一般价值较高,还涉及到婚前,婚后购买,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是否贷款等,所以也不会简单的依据孩子跟谁房子就给谁。

以上只是一些理论上的说法,但从实际出发,孩子还这么小,如果没有不可调节的矛盾还是不建议离婚的,对孩子心理的负面影响太大了。而且孩子这么小,父母的年纪也必定不大,以后还涉及到再婚的情况,重组家庭关系会更加复杂。尤其是女孩,心理更敏感,也更娇弱一些,很容易受到来自继父或者重组家庭中其他亲戚的一些其他伤害,一旦这种不好的情况发生,追悔莫及。

但如果双方实在无法相处,比如天天吵架,甚至大打出手,或者一方有赌博,酗酒,好吃懒做等不良行为,这种情况也可以考虑离婚,因为完整的家庭不代表完整的爱,这样畸形的家庭环境可能更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我认识一个女孩,从小父母离婚,她和父亲生活在一起,母亲再婚了,明明在同一个城市,但她从不和母亲来往,也不叫“妈妈”,和别人谈到她的母亲时总用“那个女人”来代替。她觉得妈妈从小就抛弃她,所以心里十分怨恨母亲。但是她和爸爸的关系也不好,除了要钱,基本没有其他交流。她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父亲去世了,她就用父亲留下的一点财产和丧葬费交了剩下一年的学费,把家里的房子租出去,作为每个月的生活费,宁愿一个人生活,也不愿意联系母亲。但是好在她有一个很爱她的男朋友,婆家人也非常的心疼她,对她很好,刚毕业她就结婚了。虽然通知了她的母亲来参加婚礼,但是没有让她上台,也没有向婆家介绍她的母亲。直到后来她有了自己的孩子,才和母亲的关系有所缓和,但也并不亲近。

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我国《婚姻法》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有着详细的规定,一般本着“有益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条规定没有太大的异议,法律规定,2岁以内的孩子属于哺乳期,所以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都判决由母亲抚养。

但最主要的是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对于哺乳期后的孩子在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对于问题上的情况,男方收入相对较高,女方一直在家照看孩子,没有经济来源,如果照顾孩子再出去工作可能会更加吃力,所以法院有可能会判决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每个月给付一定的抚养费就可以了。

这个事应当是这样的!

你们离婚的时候,就应当有个协议的,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办?这是在你们离婚的时候必须要谈明白的,如果你们谈不明白,可以去法院,法院会给你们谈明白的!

不管男人女人,离了婚最可怜的、最无辜的,最遭罪的、最缺乏感情的就是孩子了,孩子是你们的,即使你们离了婚都要善待孩子的,谁不善待孩子,谁就不是个人,谁就是个王八蛋!

所以不管离了婚孩子归了谁,那另一方都要按你们的协议,按法院的判决拿抚养费的,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你不按时足额的拿抚养费,那就真的就不是个人了!

你们原来怎么定的就怎么办吧,原来定的给,你就给,原来定的不给,你就不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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