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肯加女方名字_结婚后买房,该不该加女方名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1:20:57 人阅读
导读:父母如果全款买房,房产证上被要求加女朋友的名字,实际上是女朋友在寻找安全感(也有个别人想在万一离婚时,在财产分割时能得到点),老《婚姻法》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只要...

父母如果全款买房,房产证上被要求加女朋友的名字,实际上是女朋友在寻找安全感(也有个别人想在万一离婚时,在财产分割时能得到点),老《婚姻法》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只要婚姻时间到一定年限,房屋就按共同财产分割。修改后的《婚姻法》房屋分割是看出资人的情况来作依据的,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没关系。

这并不是该不该的事,先给答题人解识一下,她是不是你的妻子,爱人,老婆。你这一提问,表明了你的现点,留于后手,存于梦幻。这并不是一个男人的婆态,又要抱的美人归,还要美人白陪睡。(后话不言)

您好!房产证上是否需要加上女方名字,还是取决于双方协商。这个回答只是从房产归属、操作方法和风险给题主一些提示。

第一,加名之后,房产份额归属

1、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买房:

不加名则是男方个人所有;

如果加名那么按照登记的方式。如果是按份共有,则按照之前约定的份额分割;如果是共同共有,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2、如果是男方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不加名则是男方个人所有,需要补偿女方还贷部分和对应增值部分。

加名则后按照登记方式。如果是按份共有,则按照之前约定的份额分割;如果是共同共有,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3、如果是男方婚后全款买房(假设男方是用工资等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只要没有明确证明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加名和不加名,没有特别的差别。都属于一人一半。

4、如果是男方婚后首付买房,并和配偶共同还贷:

加名和不加名,没有特别的差别,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因为涉及贷款问题,如果在析产时贷款还没还完,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将房子给男方,但是需要补偿女方相对应的金额。

第二,如何操作

1、如果是婚前加名,则需要走买卖或赠与的方式,税费比较高。

(1)买卖

  • 契税。向女方收。如果是女方的唯一住房,税率是1%(出售份额≤90㎡)或者1.5%(出售份额>90㎡);如果不是唯一住房,按照3%征收契税。
  • 增值税。在房子不满两年的情况下,向男方征收。税率为5.6%左右。
  • 个人所得税。在不“满五唯一”的情况下(包括满五不唯一、或者不满五),向男方征收。税率为出售份额的1%、或者当初买房价格和现在出售价格之间差额的20%(取高)。
  • 其他费用。包括登记费、工本费等,百余元左右。

(2)赠与

  • 契税。向女方收取,按照3%税率征收。
  • 增值税。计算方式同买卖。
  • 印花税。按照男女双方各自万分之五,合计1‰征收。
  • 个人所得税。由女方方支付,20%税率。
  • 公证费。如果做赠与公证,按照当地公证处收费标准支付。

2、如果是婚后加名,操作则简单很多,只需要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做变更手续,手续费只需要200-500元左右。

第三,关于风险

衡量风险的定义只是基于出资比例和份额比例之间的平衡性。

1、基于首付款的出资人情况,建议登记时就登记首付款的出资人。如果仅仅是婚后还贷款的话,婚姻法规定会对还款人进行金钱补偿的。

2、如果要登记两个人名字的话,建议按照“按份共有”登记,并约定双方份额,以防未来产生纠纷。

3、如果房子贷款还未还清,那么更名是需要银行同意的,通常情况比较难。再不能变更的时候,可以通过签署财产协议的方式,也可以作为两人财产分割的约定证据。

希望回答能对题主有帮助。

婚姻存续期间,买房时,加不加婚姻对方的姓名,都一样没有矛盾。因为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任何财产,都是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离婚,分割财产时,房产证上有无姓名,无姓名的一方也能平分房产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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