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赠与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_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22:59:18 人阅读
导读:1、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她不能和你分房子。2、法律依据: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

1、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她不能和你分房子。

2、法律依据: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婚后取得赠与的住房,在没有赠与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婚后取得共有住房。

  如果赠与方和受赠人有书面协议约定,注明是赠与当事人一方财产,那么办理完毕赠与过户,该住房属于受赠人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后父母赠与夫妻双方房产,并且登记了夫妻双方姓名,一般情况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按照你的描述,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但是前提是房产证只有子女一方的名字,且是全款购置的,没有贷款。

一、夫妻结婚以后,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所有制(俗称AA),一方接受他人赠予财产或者继承遗产,且赠予人或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予夫或妻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二、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形式有哪些?

1、遗嘱或书面赠予合同里明确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夫或妻个人。

2、以实际行动表明,例如将房产过户至夫或妻一人名下。

3、其他证据能反应出赠予人和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是给予夫或妻一方的。

三、如果父母赠予的房产还有贷款,或者是夫妻结婚以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购置房产,产权人是自己的子女一人,但夫妻婚后一起还贷的,在实践中,法院更多的倾向于认定房屋整体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此时父母出资购房,更多的是考虑用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居住,且夫妻二人有共同还贷的事实贡献。

四、婚前父母出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与上述第三点则处理结果不同。

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写在自己子女名下,这部分毫无争议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之后离婚,婚前首付及其对应增值,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结论:离婚房产分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此不能一一道尽。更多复杂情况的应对,请关注杨伟伟律师,有专文论述。欢迎点赞、评论和转发哟[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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