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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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用道德绑架你,要求你以德报怨。现实中有太多重男轻女的人了,到头来悔当初不该有重男轻女的做法。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儿女的责任,我认为该养的还是要养。
《弟子规》里有一句话:“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意思是父母疼爱我们,我们孝顺父母就不算难事;被父母憎嫌、不被理解,还对父母没有丝毫的不服和埋怨,仍然行孝不懈,那才算是贤德。这句提倡不管父母怎么待我们,都应该孝顺父母,赡养他们。
有人喜欢道德绑架,喜欢无原则袒护弱者。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在我看来,能够做到恩怨分明,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就好了。 人们认知总有些误区,以为人老了,满脸慈祥,就能变成好人。却不知,强势、恶毒的永远强势、恶毒,思想灵魂也依旧没变。
我支持你的选择,如果老人伤害了你,你觉得原谅能够获得安宁就原谅;如果觉得不原谅十分舒适就不要原谅,选择权在你自己手里,外人无权指手画脚。原谅是你的厚道,不原谅是给他的警示。反正不能让他总觉得是别人亏欠他。 不原谅是最微小的正义,提醒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子女赡养年老的父母,不能讲条件
所说"不尽责"的父母,我理解从小被父母送到爷爷奶奶家或姥爷姥姥家抚养,或送别的亲属家寄养,个别的父母把残疾或重病的孩子遗弃,更有的把孩子卖给人贩子。
从小没有得到父爱母爱的孩子,这是人生一大缺失。但无论如何不能做为拒绝赡养年老父母的条件。因为生命是父母给的,要体谅父母的难处。虽然父母没有养,没有养育之恩,还有生育之恩吧,妈妈的十月怀胎,那个罪遭的,生的时候是生死考验,无比痛苦,因此要感恩报恩。
对奶家姥家或其他亲属家长大的孩子,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明确的法律义务。被遗弃,被拐卖的孩子长大后,对养父母要尽赡养义务,对生父母已丧失劳动能力,已经相认了,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帮助。
我记得前几年有个报道,一个母亲将自已亲生女儿伤害,被判重刑,出狱后已是老年,孤苦伶丁,这个女儿不计前嫌,把伤害过自已很深的母亲接回自已家,尽赡养义务,养老送终。
谢您邀请。
我父母也接近七十岁的,身体目前尚好。很幸庆父亲的活还不轻,但看上去比我还强壮。过去说“人到七十古来稀”,说明那时能活到70岁的不多。现在生活条件和医疗条件相对好些,只要没要命的病,人的正常寿命还是相对提高了不少。但过了这年龄说不清,说不定那天身体就不好了需人服伺。子女不只是在心里做充分准备,行动上应无声息中作些适应准备。父母应该有意识地主动引导。
无论我们在思想长没长大,父母六七十岁了首先必须得“断奶”,一定要断掉“啃老念头”。
再难父母自己的养老保命钱也不要动,而且家庭随时都要准备“应急钱”以防急需。有没有能耐在经济上都得逐渐摆脱对父母依赖,学会合理支配家庭开支,不能像年轻时花钱任性了。父母主导的家庭重要事务,人际关系,亲朋往来……也该适当的参与,特别公亲户族,像经常在外打工者,有的很多认都不认识,老家亲朋有啥事自己也应开始走动了。
独生子女不扯皮还好,反正自己父母都得自己来管,推托不了。两儿子或以上家庭会有点麻烦,更应兄弟妯娌间在合适的时间里对父母养老的事通通气,交流下意见。比喻万一父母生病医药费用如何负担分配,父母需服何以后生活服伺如何进行。。。。。。
我觉准备是要有,其实也无需太担忧,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到时一切也会顺其自然。现在城里很多人都有社保,在钱的方面养老压力还不是很大,但农村就要负担大些。不过一般父母只有点能力,也不愿给子女添负担,多数也是老伴间相互照顾,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差的。就是当一老先走之后,剩下一个老人生活无法自理后才需要子女全职照顾,那也是没法的事。
“百善孝为先”,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就得养他们老。最后愿天下父母晚年都能福寿康宁,天下子女都能尽孝道,尽养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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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晚且喜母康健,跪乳反哺有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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