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每个月还100算诈骗吗_信用卡每个月都还一百算诈骗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8:40:09 人阅读
导读:当然是多啦,利息不断的再涨,每天万5的利息,银行算的是复利,吓死人经常最低还款对信用卡伤害很大,会导致降额封卡债清轻为你一一详细解答信用卡逾期难题。信用卡逾期额...

当然是多啦,利息不断的再涨,每天万5的利息,银行算的是复利,吓死人经常最低还款对信用卡伤害很大,会导致降额封卡

债清轻为你一一详细解答信用卡逾期难题。

信用卡逾期额度6万,每个月还100元,能避免坐牢吗?

首先来说说信用卡逾期,信用卡逾期如果你是合法使用,那么存在的刑事责任利率是极小的,本身就是民事责任。个人认为只要不是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办法,不是恶意透支,恶意诈骗的情况下都是民事案件。所以题主这个情况下,坐牢的可能是很小的。

那么怎么尽量去避免坐牢呢?

1 积极应对银行催收,说明自己的情况,并表明自己有还款意愿。

2 每个月尽自己的能力或多或少适当的还款。

其实银行并不是说要让你去坐牢,也只是想尽快回笼资金而已。

那么在信用卡逾期之后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呢? 债清轻债务有两点意见:

1:想尽一切办法,拉拢自己可周转,可利用资金进行全额还款,跟银行协商减免部分利息违约金。

2 : 协商停息止付(和银行达成协议)分期还,减轻还款压力,尽早止损,停掉利息违约金,停止催收给自己生活以及工作上带来的压力,避免不必要的责任以及费用。(可关注债清轻债务)

更多信用卡逾期知识,欢迎关注“债清轻”咨询,为更多信用卡逾期用户解决,协商各种难题。

信用卡逾期不还会有以下后果:

1、个人征信留下不良记录,久而久之会变成征信黑户,从而影响你的日常生活

2、信用卡逾期不还,或每个月只还一部分,会导致你的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

3、恶意透支金额5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仍不归还者,会有牢狱之灾

奉劝你尽快与银行商量还款事宜,服软多说好话,争取更宽的还款期限。

首先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是否构成诈骗罪,还需要法律的认定。


最近接触了很多类似的问题。就是关于信用卡账单逾期后,如何操作才可以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很多朋友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其中还包括很多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

但是,我却发现一个问题,就是现在很多朋友对这个问题有所曲解了。也就是很多朋友都认为,信用卡逾期后,只要每月往卡里还一点,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我想这个理解肯定是不正确的。

我们先来看看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定义。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我想大部分都是对于“恶意透支”这个问题不太容易理解。当然原则上说法律其实也不好严格的认定。因为法律中有个规定就是,如果信用卡的钱,是因为用于经营活动,经营不善而导致的信用卡无力偿还,那么也不构成诈骗罪,原则上也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也仅仅是民事责任。

但是这并不代表信用卡逾期后就可以采取这个每月还一点的办法解决。因为这样首先毁掉的是个人征信记录。其次就是这个办法并不能绝对保证就不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里面涉及到一个个人偿还能力的问题。如果说持卡人的确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自己没有任何偿还能力。只能是每月还一点。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只能是信用卡中心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交给法院来进行认定。如果经过法院认定,持卡人本来具有偿还能力,仅仅是采用这种所谓的“避险”方式来恶意逃避卡债。那么也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的。

比如我之前看到一则案例就是,一个持卡人名下有车有房,甚至还有现金,但是信用卡就是拒不偿还。也是采用这种每月想还多少还多少的方法,自认为这样可能会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是最后被法院认定为恶意拖欠,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最终还遭受了牢狱之灾。

所以,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虽然题目中说的“避险”方法是一个可以使用的办法。但是要知道,这种仅仅是特殊情况,并不能作为信用卡欠债之后的避险公式。除非你真的到了无力偿还,什么办法都想不到的时候,才可以采取这个办法。当然是否是真的无力偿还,还得需要法院的认定。


好了,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感谢您的阅读,请多多关注我,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给我发送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的。

只要每个月还一点,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怕!哪怕是几十元!说明你还是有心去还的,不是去逃避,就算被起诉也是继续还而已,如果一点不还就不一样了!

信用卡逾期之后,不管有没有还款能力,每个月或多或少都还几百块钱进去,这个不仅有用而且非常有必要。

当然这种有用是相对的,这种作用只能避免你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从而避免坐牢的风险。

根据我国最高法院的新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达到5万块钱以上就可以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一旦被认为信用卡诈骗罪之后,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你不仅要面临罚款,而且还有可能面临坐牢的风险。

而法院在认定是否构成信用恶意透支的时候,有一个认定标准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有以下几种行为,就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如果信用卡出现逾期之后,大家一直没有偿还,也没有积极应对银行的催收,而且刻意躲避银行的催收,那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恶意透支。

但是逾期之后,如果大家能够积极配合银行的各种催收工作,并在自己承受范围之内每个月或多或少都还点钱进去,这表明你在主观上并没有恶意逾期的目的,所以不会被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样就不会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所以不会涉及信用卡诈骗罪。

尽管每个月还几百块钱可以避免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但是却没法避免银行进行罚息以及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卡逾期之后,银行不会因为你每个月还了几百块钱就会对你手下留情,实际上,银行该进行的程序还会照常进行 。

首先,如果你每个月的还款额低于最低额还款额,那你就会面临全额罚息以及违约金,目前各大银行的罚息基本上是日息5/10000,而且如果你在还款日之后,没有能够按最低额还款,你还会面临最低额还款未还部分5%的罚息。比如你当前的账单是5万块钱,每个月最低还款额是5000块钱,但是你每个月只还了200块钱进去,相当于最低还款额仍有4800块钱没有还,那你每个月除了要面临750块钱左右的全额罚息之外,还会有240块钱的违约金,你逾期时间越长,这些费用会越多。



其次,如果你连最低额还款都没有还清,那你肯定会面临银行的各种催收,有时候银行还会把这种催收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机构,然后你会面临短信电话等各种轰炸,甚至还会有人上门找你还钱,所有这些程序跟你每个月还几百块钱没有任何关系,银行的目的就是希望你全额还款。

再次,虽然你每个月还几百块钱进去可以避免吃官司,但是你逾期不还肯定会影响你的个人征信记录,这个是没法改变的。

我信用卡也逾期过,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你。

14年,4张卡,总共逾期4万多,每月也多少还一点,但是银行不同意,先是打电话,然后发律师函,再然后告诉我立案了,当时也是急的不行,后来一个朋友告诉我没事,不要太着急,事情没我想的那么糟糕。

朋友之前做过催账公司业务员,告诉了我一些关于银行催账的手段,接下来就聊聊吧。

当你信用卡逾期时,如果不是额度太大(10万以上),首先银行催账部门会先给你打电话,让你还款,如果打过几次后,你没还,那银行就会把你的资料转给跟他们合作的专门的外包催账公司。外包催账公司前期会不停地给你打电话,催你还款,扰乱你的生活。当一遍一遍的电话催账没有效果的时候,接下来就要给你发律师函了,发完律师函后,再不停地打电话,如果没有太大效果,接下来就是告诉你已经在公安机关刑侦科立案了,这些都是外包的催账公司的催账手段,所以,不要太害怕。

但是问题总的解决,如果说最后你还是一分不还,那银行会有两个办法,第一种:拉近黑名单,做坏账处理。第二种:法院起诉你。一般银行很少起诉的,除非额度很大。银行的目的是让你还钱,不是把你送去坐牢。

遇见逾期的情况,我们能做的就是尽最大努力去还钱,可以跟银行说明自身情况,申请分期慢慢还,只要你有还款意向,银行不会起诉你的。

信用卡逾期对我们最大的影响就是征信,不利于以后买房贷款,如果真上了征信黑名单,那以后会有各种限制,所以,逾期了不要紧,一定要给银行这边一个好的态度,慢慢把钱还上。

一点小经验,希望你用得上。

  如果欠款金额大,且逾期超过90天,就会被追责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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