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_有的公司为什么不愿意开辞退证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9:39:33 人阅读
导读:离职了,公司不管卡不卡都会把社保停掉,同时不管去不去办转移手续,社保的缴纳记录都是在社保系统里保留的,而且都是直接和身份证号码对应的,就算不去办也不必担心会没有...

离职了,公司不管卡不卡都会把社保停掉,同时不管去不去办转移手续,社保的缴纳记录都是在社保系统里保留的,而且都是直接和身份证号码对应的,就算不去办也不必担心会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得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得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个人认为,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这个证明会成为劳动纠纷的依据,无论怎么写都可能存在漏洞,所以,公司不会用这种方式解决用工问题。

真正被辞退过的的员工,在下一个用工单位会被参考,对员工后期重新找工作不利,所以,没人愿意断人财路。

当然第一种原因更为主要。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您好,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的条件,并非任何离职人员都可以领取的:

  (1)员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职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如果您不满足上述的条件,则无法领取事业保险金,如果满足,则可以领取。根据您的描述,您现在的情况是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您可以采用下面的途径进行解决:

  我国法律规定,单位需要在职工离职后15日内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如果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涉嫌非法杰出劳动合同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因为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利益受损,还可以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书”,书上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和劳动仲裁部门盖章、用人单位盖章和劳动者签字三方确认。

如原单位拒不盖章,可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依法进行仲裁!

如原单位收到仲裁裁决书后任然拒不执行,并且在15日内不提出上诉的,劳动者可申请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强制执行。

你问的有点模糊。 第一,你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吗? 第二,如果签有,那劳动合同还在合同期限内吗? 第三,公司为你们办理了五险一金吗? 第四,是否在法定的试用期内? 还有,是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公司主动辞退? 情况不一样,处理方式、结果都不一样。 但总的来说,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是公司的义务。你作为公司员工,索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你的权利。 如果公司拒不提供,你们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的。在劳动争仲裁中,一般是不告不理。致于说到证据,在争议仲裁中,举证责任倒置,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相关依据是公司保管,那公司负有举证责任的(举证责任倒置)。具体相关证据,你最好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咨询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离职证明在我国的人事管理体系里非常重要,从毕业以后,学校会开具类似于派遣函的文件,说明你的去向,从此直到退休,你的人生经历必须完整,出一家入一家,中间必须有离职证明衔接,这个会影响你的档案。另外,用人单位必须看到离职证明才能办理录工,否则一旦你和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新单位属于违法用工,会承担责任。

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必须开具离职证明,这是法定义务,只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社保公积金截止日期,如何处理等事实,与离职原因无关。极端的说,就算你把单位烧了,也必须给你开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另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双方由谁提出解除,解除的理由。这往往会影响到事件的性质以及失业保险领取,所以劳动者拿到离职证明时,一定要认真核对,如果是企业辞退,就不能写劳动者提出。你有权要求企业按真实情况写。如果企业拒绝,你可以不签字,去劳动监察大队立案,要求提供真实的离职证明。

公司辞退员工后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不给予赔偿的单位现在应该不多了吧?这么明显的违法行为,难道公司的HR不清楚并规避吗?

题主的问题共分三个小问题,为更好的说明问题,我将问题分解,并分别作答。

01.公司辞退员工但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为此公司主动辞退员工,不予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02.公司辞退员工,不依据劳动合同法给予相应的赔偿的行为。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公司的辞退行为是否合法,比如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该条辞退员工,公司可以不用因辞退而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的。

如果经确实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需要支付经济赔偿而公司未按规定支付的,已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为此判断公司是否需要赔偿,需要证明公司的辞退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公司应该按规则进行N+1的赔偿费用。

03.被辞退的员工遇公司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不赔偿费用,那劳动者应该如何办吧?

收集公司辞退员工的证据,比如微信、QQ等中关系公司辞退自己的聊天记录,手机录音、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明。
  • 其一:证明自己是公司员工,给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 其二:证明是公司辞退自己,而不是自己离职的。

为此题主需要采用的处理办法是。

题主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八十九条规定,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据此规定,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同时公司辞退员工,并未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给予劳动者应有的赔偿。为此题主可以要求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自己2N+1的经济赔偿。

参考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被公司辞退,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支付相应的赔偿,题主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并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给予二倍的赔偿。

作者简介:阿良姜-专注于职场领域的优质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视角观看职场,分享职场快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我持续为大家提供最新职场资讯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也不能够转移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致使不能够自己去申请失业金的待遇,造成的损失应该怎样进行维权呢?首先我们离开原工作单位以后,那么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就应该及时的去做一个社保的减员,因为社保只要做好减员之后,那么就可以正常的转移我们的社保关系了,是不存在这个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的这个证明。

那么我们在正常转移社保关系的同时,自己符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主要是根据你的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己解除的,还是企业单位解除的,如果说你自己提出离职,那么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待遇和条件的,这种情况下只能够放弃失业金的领取,但是由于是企业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实际上这个失业金的领取是企业单位来申报的,不需要我们自己去领取,只要企业单位申报确实是辞退的,这名员工那么就业失业部门就会收到企业单位的信息,那么就会按月给你发放失业金的待遇,你只需要签订一个领取失业金的一个审批表就可以了,当然签订的时候你去社保局签订一下就行了,其实也并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说这两方面都不会耽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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