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故离职怎么处理_员工突然离职如何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3:53:52 人阅读
导读:题主的问题是一个关键岗位的员工突然提出要离职,但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招聘才发现,满意的接替人员一时无法招聘到岗,为了不影响后续的工作开展,现在题主在纠结是应该留下这...

题主的问题是一个关键岗位的员工突然提出要离职,但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招聘才发现,满意的接替人员一时无法招聘到岗,为了不影响后续的工作开展,现在题主在纠结是应该留下这位员工还是直接放人让他走呢?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人员提出离职满一个月期限时,公司无权拒绝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出现阻拦的行为,那么已经涉嫌违法,离职人员完全可以向相关权力部门主张自己的权益。

为此题主有意留下这位提出离职的员工,则应该在满一个月前提出商讨。为此在开展商讨前,应该弄明白这位员工突然提出离职的原因是什么,只有找到突然离职的症结,才方便自己的挽留计划?

对于突然提出离职,我分析可能存在的因素有:

  • 确实有急事需要离开一段时间,而且时间可能还不短。

  • 在公司受到了委屈或者不公平待遇,一气之下提出离职

  • 被人挖了墙角,到工作条件更好,工资更加丰厚的单位去工作。

为此题主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对,对于第一点,可视情况安排假期,让员工处理完自己的私事后,再回公司上班,这也体现出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对于第二、三点。只能通过适当的加薪或升职,可能才能摆平。

但题主前期已经开展招人的情况来看,其实题主所在公司最早是没有想过要留下这位员工的计划,更多的是想通过新招聘人员回来接替该员工的工作。而现在因无法招聘到满意的接替人员,才开始做挽留的动作,这就显得

公司的挽留不够真诚,而且有“马后炮”的嫌疑,留下员工的可能性应该也不大。

当员工不同意留下,坚持要离开时,那应该如何处理呢?为此我的建议如下:

01.分化该员工的工作内容,由部门内其它同事分担交接,留足新人招聘时间。

如果员工坚持自己的想法,不愿意留下来继续工作。在没有合适人员接替的情况下,最方法的办法是题主部门其它员工做好沟通,几人分担离职人员的工作内容,顺利完成交接。

对有分担工作内容的员工,保证在该员工离职前,把其负责的工作交接完毕。同时对有参加分担工作的其它员工,建议在新人到岗在此期间,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让大家工作更有动力与责任心。

02.降低接替人员的录用标准,找不到满意的接替人员,可以先找一个有培养潜力的人员加以培养。

在招聘过程中,其实想找到完全吻合的接替人员很难,而且这样的人员的薪酬标准也会很高,而且因工作没有挑战还容易流失。为此可以录用一位有适当工作经验,有培养价值的员工来接替工作,然后把其培养到公司认可的标准。

这样的员工工作更有激情,更感恩公司的培养,为此这样的员工稳定性更强,又能及时解决现在出现的招聘难问题。

综上所述:其实现在才给离职员工协商留下的问题,其实已经有点晚了,毕竟是在自己没有找到合适员工的情况下采用的无奈之举,不过可以一试。其实我更建议分化该员工的工作由其它多人暂时分担负责,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来解决增加工作量的难题。同时降低新人录用标准,把新人培养成自己满意的人,这样或许员工更稳定,对公司更感恩,更有利于发展。

作者介绍:荷在职场---专注职场领域,发表职场观点,请大家【关注】我吧,我将持续提供职场资讯。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辞职就辞职,想挽留就聊聊,不想挽留,就让他走。人才合理的流动,对公司来说,还是非常好的。

老王原来自己创业的时候,也是遇到业绩比较好的员工离职创业。毕竟小公司,没有进行敬业限制,老王想,这样的员工离职创业,应该对公司的业绩造成很大的影响。

但时间过去了一年多后,不但没有影响,反而业绩有所上升。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现象呢?因为员工离职后,老王感觉从配置两位新人。新人入职的时候,一般都会非常用心的工作,通过自己的业绩来表现,展示给老板看。就这样,我们公司的老客户一个都没有被离职的老员工带走,反而客户增加一些。

这给老王一个结论:

1、合理的员工流动是很正常的。

2、新员工入职第一年的业绩可能会超过老员工,是因为新员工在拼命的工作,老员工停留在自己以前的业绩辉煌之上。

3、客户不关注谁为他们服务,只关注你服务的质量和速度。

基于这些,老王每年都会淘汰一部分员工,目的是激发其他员工对公司的新鲜度,去全力以赴完成工作。

这是老王的思路,针对楼主的答案!老王建议:

1、雨要下,娘要嫁,随他去吧。不要挽留,挽留提出离职的员工,他们只会不断给你提要求、加码,你是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

2、招聘新员工,有利于鲶鱼效应,可以激活其他想休眠的人。

3、公司资料和客户资源不能集中在员工那边,而是公司里面,不能被员工牵着鼻子走。

以上这些是老王的答案,希望能帮助到你!

1.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

2.造成损失的,要求员工赔偿

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锚点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密码等物品及信息带走,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3.紧急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扣发工资在法律上都存在风险。但是,如果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财物,如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重要信息带走拒不归还或拒不告知公司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适当扣发其工资。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往往是有权机关要求公司予以纠正,只有在公司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会处以罚则。

看情况再定!

有工资。不过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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