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协议还能找兼职嘛_在兼职单位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1:25:16 人阅读
导读:1、可以同时签多个劳务合同,但只能签一个劳动合同。2、很多区别,签劳动合同的话能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的权益;劳动合同具有唯一性。3、具体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

1、可以同时签多个劳务合同,但只能签一个劳动合同。

2、很多区别,签劳动合同的话能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的权益;劳动合同具有唯一性。

3、具体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兼职人员的劳工合同看双方意愿,可以签也可以不签,但是作为个人这一方面最好还是签的比较好,免得有什么纠纷。 工资方面企业应当按照正常的工资入账,达到个税要求的按程序代扣代缴。但是理论上个人应该按照专职和兼职的工资总数报税,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兼职部分没有达到报税要求,可以考虑避税啊,税务局不会查你的啊。但是如果你是个十足的好公民,你就到原单位单位要求全数缴税。 保险嘛,每个人有一个账户就可以了,原单位既然已经交了,那么在兼职单位可以不用交了,即使劳动部门查到兼职单位,也不会要求他给你交,只要提供你在原单位交保险的证明就没事了。

如果考虑做兼职,需要签署合同,一般合同有两种: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都可以。

1、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前者为合同关系,后者为劳动关系,其所适用的法律都不相同。

2、劳务关系中,公司只要足额支付劳务报酬即可,不需要给予劳务人其他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待遇。

3、劳动关系中,公司除了要足额支付工资以外,还要给劳动人员买社保等法律规定必须要给予的待遇。

只要是在你休息的时间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可以出去兼职可不是在你本质工作期间。不过有些单位如果把你自己的工作干完,可以在别的车间做点兼职。这个老板也可以理解。

可以的。

1、理论上说,只要你和第一家公司签约的合同上没有写明你不得另外兼职的条款,你就可以兼职,不过大多数公司都不喜欢员工在外兼职,所以你必须确保自己第一家签约公司的工作不会有影响。2、如果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因为你既然兼职,你们两家公司经营业务也许有重叠,那么你必须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泄露任何一家的机密。3、社保,我记得好像只有一家公司能帮你交纳,是否两家都可以交纳就不清楚了。

如果是2个单位的合同,第二个单位合同就属于劳务合同。

公司的要求合理,但是前提是公司得向你支付补贴,补贴规定是不低于你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如果12个月平均工资30%没有达到你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得按最低工资发放。

我举个例子,拿上海为例,上海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2420元,要是你前面12个月平均工资是是每个月8000元的话,按30%计算的话那么公司就得支付你2400元,但2400元低于2420二十元,那么公司最后得支付你2420元,要是你平均工资一万的话按30%来计算,那么公司就得支付你3000元!

如果公司不按这个标准按月支付的话,你可以拒绝签订,或者拒绝执行,在职场上我们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很多公司就是喜欢这样,能省一点就省点。

这种合同,我认为其实并不能保障所谓的机密,这样做的行为其实就是在约束员工不要辞职,一般来说需要签这样协议的人基本上都是人才,公司自然舍不得,所以只能通过这种协议来让人才不要辞职,最后实在留不住了,只能抱着既然不能为我所用,那么也不能为他人所用,试想一下,即使你能力再强,经过一年半载的时间没有做了,能力肯定会下降了,等那个时候公司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我以前上班,也遇到过这样的事,老板本想让我签,但是我拿出条告诉他,要我签可以,别说签一年(当时要我签一年),签十年都可以。但是得按规定给我支付补贴,结果老板是个法盲,知道还需要补偿时,瞬间说那不签了,这下我就纠结了,老板怎么就不签了呢。

总结:同行竞业协议是受劳动法保障的,但是公司得向你支付补贴,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就可以拒绝,当然如达成协议了,是受法律保护的,如你违反了也是要受到相应的责任的。

我是小丸子,以上是我个人观点谢谢你的阅读,希望阅读完可以给我点赞加关注,职场上遇到的事可以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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