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要签解约合同吗_辞退后为什么要签离职协议?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0:07:32 人阅读
导读:谢悟空的邀请!对于劳动法针对用人单位必须得跟被用人签订劳动关系,最少为一年期,当然也可以签订三年期,哪么为什么会出现已经签订过一次?还又为什还要再签?应该说,对...

谢悟空的邀请!

对于劳动法针对用人单位必须得跟被用人签订劳动关系,最少为一年期,当然也可以签订三年期,哪么为什么会出现已经签订过一次?还又为什还要再签?

应该说,对于用人单位其主要目的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我们国家即是一个法制国家,而劳动者即是受用人单位所聘用,因此产生了甲乙双方发生了劳动关系,这因为产生了劳动关系,哪么就应该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主要是双方在劳动法所制压下去共同执行好互相之间所有的承诺。这就是要签订的所谓劳动合同。

哪么究竞为什么已经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哪又为什么还要再签订?而这里有可能是因为当你之前签订的一份劳动合同己经到期,至于对你还是继续在本单位工作?还是要双方达成共式?如果己经达成共识,哪么就必须再次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当然对以前合同可以根据双方所达成的要求,必要地方适当进行修改,是可以的。

而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己经签了一次,还要再签一次?当然只里有可能即是第一次仅签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还要再签一次,哪就对解除劳动合同所有劳动关系,即(包括,社会保险补缴,经济补偿标准,还有住房公积所有结算,)应该说,形成正式解除关系合同,哪之签订第二份解除合同就己经终止于该单位脱离劳动关系!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离职合同必须要祥细说明?并根据解除合同前后有依据证明原因方可为证据;

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不然对方告你违约,你也没证据了

我先讲一讲什么是离职的协议?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签定的有关工作交接,经济补偿等事项签订的协议书。


职工离职大概分以下几类型:

1.自已辞职,根椐《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原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

2.解雇或自动离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不上班也不办理什么请假手续不来单位一定时间就是自动离职。

3.职工死亡,或有病已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医疗期满不来上班。

你说的情况符合第二种情的解雇辞退员工。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辞退员工。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伤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本单位工作有影响的。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追究刑事责任的。

6.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单位另行工作安排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离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者合同签立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能改变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符合以上情况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对照一下你的情况看有没有以上的情况。

当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有经济性裁员的有关规定,你肯定也不符合。

签订离职协议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就解除劳动合同约定的赔偿,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交接等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达成一致意见,才签订的。

用人单位在签定订离职协议,才会去给你办离职手续。

签订离职协议书时,你一定要冷静,和用人单位谈好。如果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法的地方,一定要留好证据。不要着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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