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产假的天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考虑难产及多胞胎情况,产假最长可以休143天。具体如下: 1、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奖励天数,按当地地方性法规确定,一般情况奖励天数为30天,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广东省奖励天数为30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地方性法规对于晚育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也会有不同的奖励,如《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中规定的产假共98天,一般是产前十五天开始休,所以无论是提前两个月休还是提前15天休,依个人情况而定,总体的假期不会延长也不会缩短,产前透支过多休假天数,产后相应的休息时间会缩减。
还没有出相关的规定哦。
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国家法律规定产假时间是指: 产前15天,产后75天,共90天。
产假天数是刎除其他的假日天数的。另外如果是晚育(23周岁零7个月以后生育的为晚育)增加60天,如果是剖腹产的话再增加15天,如果是双胞胎或多胞胎,每增加一各孩子增加15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河北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政策,用人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按照规定安排哺乳时间。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今天,这条消息登上了新浪热搜。
可是,评论区里看到的不是大家的欢呼,而是担忧:
以后女性找工作更难了
@泡泡update:这样会不会让女生的职场路又变窄了啊?
@做梦第一名hum-:这下好了,彻底不招女性了。
@云淡风轻的娜biubiu:以后女性就更别想找工作了。
@天上的白云真白:这真是烫手山芋一般的福利啊,延长女性产假,不如号召男性产假。
网友提醒:别忘记广大男同胞
@听听那冷雨hty:带孩子只是母亲的事吗?
@三三0001:为什么只有女职工?为什么不分一半给男职工?带娃只是女职工的事吗?
@刘子光的大老婆:男女应该同休假才是啊!
@躲雨看春天dy:又回归家庭,女性求职更不容易了。不如男女双方同休。
@丁YIYI无语中:这是把女性往家庭主妇方向赶!!!很多工作一个萝卜一个坑,请一女性像请一大神,二胎连怀孕有四五年,企业就是亏的,谁请得起?!
@沈家路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寅卯:女性大学毕业时应聘被嫌弃没经验,过个两三年应聘被嫌弃适婚适育,生完孩子再找工作因为过三十二三了被嫌弃年纪大,现在居然说能休到孩子一周岁???谁敢。
有网友如此提议
@镜花水月1005:同意宝宝一到六个月让妈妈休照顾,七到十二个月让爸爸休照顾,这样一年时间刚好合理安排。
@弦浅--:建议丈夫和妻子一起休产假,省得找工作的时候歧视女性,再者孩子也需要父亲照顾,不能都推给妈妈,带孩子可比上班累多了。
@怪侠一枝贺小梅:不合理。如果真想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就应该给予男性产假,而不是只延长女性的,一年产假只会使女性就业更加困难,对家庭收入来源而言更是增加压力。
对此,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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