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赢了怎么强制执行_官司赢了又申请强制执行后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20:03:34 人阅读
导读:执行案件就怕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有钱,这个没什么好担心的,债权就能够得到清偿。当然,这里的有钱是指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有的是知道被执行人有钱,但在...

执行案件就怕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有钱,这个没什么好担心的,债权就能够得到清偿。当然,这里的有钱是指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有的是知道被执行人有钱,但在法院判决或执行之前都已经转移全部财产,表面上没有财产,但私下却十分有钱,这个因为举证等问题,导致执行难度极大,绝多大数都无法执行。

至于执行的力度和强度掌握在法院手上,并不受当事人所控制,或律师所能左右。目前执行力度最大的就是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或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司法拘留,法院要求你找到被执行人,刑事追责,要求你提供对方有财产拒不执行的证据。所以不管是司法拘留,还是刑事追责,这个实践中难度较大。

法院的执行也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所以只要法院有查封、冻结、扣押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变现,最后用于清偿债务即可。当然,这个涉及时间问题,所以多多催促执行法院也是可行。

这个问题如何处理法律有相应的规定。

首先,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既可以向一审法院执行局申请立案,也可以向财产所在地,与一审法院同级的法院执行局申请立案。也就是说,如果要执行的财产在外省,也可以像外省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是向一审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而需要执行的人或标的物在外省,这种情况,一审法院执行局可以跨省执行,也可以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或者请求外地法院协助执行。

1、申请法院采取正常执行措施,并发现财产线索;

2、申请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3、申请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法院采取正常执行措施,发现财产线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扣留提取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除了上述法律条文中,列名的被执行人财产,一般被执行人还可能存在以下财产线索:

1、在第三人处到期债权;

2、存在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此种情形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3、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票、车辆、应收账款,土地、房产等;

4、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5、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

6、被执行人具有价值的手机号码;

正常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哪些措施:

1、罚款、拘留、限制出入境;

2、限制被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或者特定项目;

3、限制被执行人获取政府支持或补贴;

4、限制被执行人担任高管,法定代表人等;

申请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申请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总结

你已经走到了执行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众所周知打官司想要赢很难,想要能够执行到财产更难。

你已经到了强制执行这一步,可以按照上述我的个人意见进行操作。

首先要申请人民法院做一些基本的执行措施。比如查封扣押冻结他的财产。如果没有财产的话,你可以试着发现有没有其他财产线索,比如第三人到期债权,或者有没有无偿转让自己的财产,以及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自己的财产的。

如果确实找不到,他有什么财产线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他的行为进行限制。比如限制高消费,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按理来说,欠钱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有些人欠钱之后哪怕把他起诉到法院他照样不还钱。据有关数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84万件,执结1693.8万件(含终本案件),案件执结率达到90%左右,相当于有10%的案件没有执结。

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虽然很多人打官司打赢了,但是钱仍然拿不回来。至于官司打赢了为何钱拿不回来,这里面主要有两种原因:

第一种是、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

目前很多债务纠纷案件当中,借款人之所以逾期不偿还,并不是他们自己不想偿还,而是他们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比如有些人借了钱之后拿去投资,因为投资失误导致出现损失然后无力偿还债务的比比皆是。

对于这些无力偿还的债务人,即便债权人把他们起诉到法院也未必获得偿还,因为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通过追查系统没有查到被执行人的任何财产,那超过一定的时间是之后就会终本。类似的案件在目前的民间经济纠纷案件当中占比并不少。比如在2016年、2017年全国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中,约有43%属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

当然对于这些终本案件并不代表钱永远都拿不回来了,终本只是法院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后仍然可以继续恢复执行。在法院做出终本决定之后,债权人也可以自己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包括可能存在刻意转移财产等行为,那债权人可以随时为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然后要求法院重启执行程序。只要债权人不放弃这笔债务,按这个债务就不会消失。

第二种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在法院判决书生效之后,有些人明明有财产可以执行,但就是不愿意还钱,摆着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对于这种行为,如果在法院判决书生效之后他们仍然不还钱,过了执行有效时间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冻结被执行的财产和银行账户等措施,然后通过法院强制划拨或者拍卖资产等方式获得偿还。这种强制措施是不需要经过被执行人同意的,比如被执行人有房产可以拍卖,那法院就会把他的房子拍卖掉,拍卖所得优先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被执行人有可能会存在以低价转让财产,或者刻意藏匿财产等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法院一般会把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受到很多限制,甚至有可能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他们坐牢,但是坐完牢之后,出来该还的债务还得继续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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