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世可以继承房产吗_老人(在世)房产继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21:46:26 人阅读
导读:这个不孝子,老妈还活着呢,就想着分家产?这个时候,是个人不应该尽力安慰母亲不要伤心难过吗?不是应该和无助的老妈说“放心,以后还有我呢”?想着分家产?简直没有人性...

这个不孝子,老妈还活着呢,就想着分家产?这个时候,是个人不应该尽力安慰母亲不要伤心难过吗?不是应该和无助的老妈说“放心,以后还有我呢”?想着分家产?简直没有人性啊……

关于老年人的财产问题。你必须有善养老人的义务,你才能有继承的权利。你继承的正个财产,有权利使用,有权利处理,谁善养老人,谁才能有权利继承。有的老人活着的时候无人过问。老人死后有了继承人。有的五保户,都还有继承人来。这些问题,在农村里是复杂多样事都有。三言两浯说不清楚啊。我说的对不对吗,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1、你奶奶在世的话,那就不叫继承。如果打算赠与你父亲的话,那就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这是最直接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办法。只要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别人无权干涉。

2、如果房屋过户是无偿赠与的话,是不需要花费多少钱的,最多也就几百,各地标准不太一样。

3、无需把名利公证,但是必须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过有的地方的房管局人员怕担责任,强加当事人去办理公证,其实公证费不多,一般200元,其实公证的话也可以避免别人主张权利。

4、你奶奶的房产是她自己的吗啊,你爷爷的份额呢,可能还要涉及他人的共有权问题,你描述的不够详细。祝你愉快

  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老人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但是该遗嘱没有在老人生前公证,所以,需要认定遗嘱的合法有效性。确定遗嘱合法有效之后,由被指定继承人,凭遗嘱和老人死亡证明,婚姻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得到公证书,再凭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就可以办理继承人名义房产证。

您好!看您从什么角度考虑。分两个方面解释一下:

1. 从费用的角度。生前老人把房子给孩子,可以通过买卖或者生前赠与两种方式。身后通过继承方式给孩子。

(1)如果是买卖。买卖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房子属性,二是孩子拥有的房产的情况。从房子属性上来讲,是否满五、对于老人来讲是否唯一,房子的面积大小,直接影响买卖费用多少。孩子没有住房和已有住房的情况下,费用也不同。

举个例子(说的都是住宅):如果满五唯一、孩子也没有房子,总体费用是需要缴纳1%(90平米以下)或者1.5%(大于90平米)的契税,还有部分很少的工本费,百十来块钱左右。如果不满五、或者对于老人来讲不唯一,还要有1%的个税。如果孩子之前有房,契税就按照3%缴纳。

(2)如果是赠与。赠与主要是3%的契税+合计1‰的印花税+公证费(以公证处为准)。

(3)如果继承。继承的话,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主要是公证费,平均在1%左右+少量工本费。

所以,单纯从费用上考虑,赠与的费用都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并没有考虑再出售的问题。如果后续考虑再出售,继承、赠与获得的房子,还需要再缴纳20%的个税。这个就有点吓人了。生前买卖就没有这部分费用了。

2. 老人的权益如何保障。上面算的是钱,但是要注意,生前赠与或者买卖,给出去之后,房子就不再属于自己了。对于老人来讲,是不是生活上还有保障、子女能否孝顺、给自己养老送终,都是需要考虑清楚的。不要因为省钱,影响自己晚年生活质量。

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父母的房子一般都是由子女继承,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父母死亡的情况下才由子女继承,那么父母健在房产怎么过户呢?过户的方法比较简单,下文会详细介绍一下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法。房屋怎样过户给子女更省钱?

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父母的房子一般都是由子女继承,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父母死亡的情况下才由子女继承,那么父母健在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一)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二)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住房保障管理局办理过户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在场,因为过户需要以自愿为前提。

您好!

如果老人增加女儿姓名的目的,是为了今后把房子全部留给女儿,那么仅仅加名是不能保证的,除非老人只有女儿一个法定继承人

先说两个基本结论:

  • 房子上增加女儿的名字,仅仅意味着老人生前把一部分产权交给女儿,但不是所有。

  • 老人在房产中的份额,未来老人去世之后变为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法定继承人并非仅有女儿一人,除非其他继承人放弃,否则无法全部给到女儿。

以下从加名手段、继承方式等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加名手段

有一点需要注意:夫妻之间是可以直接加名的,不需要什么费用。但是除此之外的其他关系人之间加名,包括老人和子女之间,不能这么操作

老人在房产证上增加女儿的名字,只能通过两种手段:“卖”给女儿、或者“赠”给女儿

这两种方式共同有一个前提:女儿具有当地的购房资格。

这两种方式有三个区别:

  • 涉及到的费用不同。

  • 房子是打算作为女儿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儿个人财产,两种加名手段的结果不同。

  • 未来房子再进行处置的时候,涉及到的费用不同。

1.通过“买卖”的方式

(1)费用

买卖费用主要包括契税、个税、增值税等几个大项。简单说一下:

  • 契税。针对女儿征收。如果女儿无房、面积≤90㎡,按照1%收取;如果女儿无房,面积≤140平米,按照1.5%收取;如果女儿有房,按照3%收取。

  • 个税。针对老人征收。房子对于老人而言“满五唯一”,不征收;满五不唯一,征收房屋政府指导价的1%、或者(政府指导价-当初购房价格)的20%。

  • 增值税。针对老人征收。房子对于老人而言不满二,加征约5.6%的增值税。

(2)给到女儿后的财产归属

通过买卖方式,若女儿已婚,得到的份额将作为女儿夫妻共同财产。

(3)未来处置涉及到的费用

与上述买卖相同。

2.通过“赠与”的方式

(1)费用

赠与费用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公证费等几个大项:

  • 契税。针对女儿征收,税率3%。

  • 印花税。老人和女儿各自0.5‰,合计1‰。

  • 公证费。如果做赠与公证的话,需要公证费用,这个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处。

(2)给到女儿后的财产归属

通过赠与方式,若女儿已婚,如果没有特殊说明的话,赠与所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赠与与买卖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可以赠与给个人,通过赠与协议的形式,指定将房产份额赠与给女儿个人。这样的话,女儿所得将作为个人财产。

(3)未来处置涉及到的费用

赠与所得的房产,未来如果进行再出售的话,需要征收20%的个税。这是区别于买卖的一个重要点。

继承方式

如果老人百年,继承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1.法定继承

如果老人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继承程序。

这里存在的问题就是:法定继承人,是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的顺序继承人来确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说,如果女儿不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那么老人的份额将会被多个人分割

2.遗嘱继承

遗嘱是可以在生前指定好继承人的。

如果老人有多个法定继承人、而且打算将财产就给到女儿,那么生前订立一份遗嘱是最好的选择——无论是打算给到女儿个人,还是给到女儿家庭。

关于遗嘱的形式、书写规范,可参考一纸家书之前的文章和专栏,这里不再赘述。

1.其他三个女儿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不是的话,永远拿不到这个宅基地。

2.宅基地不是老人的遗产,不可以继承。

3.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不管是房屋还是宅基地,应该与土管局都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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