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_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5:02:53 人阅读
导读:职工获取劳动报酬是其享有的劳动权利之一。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地向职工支付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

职工获取劳动报酬是其享有的劳动权利之一。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地向职工支付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如有违反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基层工会应当代表职工要求用人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基层工会还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工会是职工的“娘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各级工会组织职责所在。作为工会工作者,我将详细了解该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情况,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在企业工会协助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启动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机制,协助职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团结起来、收好证踞、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都可以!

新《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的,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今天的工会基本上都是安排的替投资方说话、办事的人,没人敢代表工人利益,实际上是挂着劳动者羊头专卖资方狗肉的“公司委员会”。也就是说,故意混淆工会和公会的概念。“工”和“公”一字之差意义完全不一样。工会,指工人的基层群众组织;公会,指行业协会或者董事会、理事会、监视会,但是骨干成员基本持有公司股份,无权代表工人阶级作任何重大决定!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没有工会。

1、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职工的劳动权,企业不得无辜解雇职工;休息权,职工有获得正当休息的权利,加班必须获得比平时更高的劳动报酬;人身安全权,职工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企业应当给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劳动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最低工资的标准。

2、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工会要代表职工参与企业有关涉及职工切身的重大事项的研究制订,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全体职工公开,工会要进行监督。

3、监督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签订职工集体劳动合同依法维护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障职工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依法参与劳资纠纷的调处,着力发挥工会在劳动仲裁中的积极作用。

不是公会,是工会。

工会是应当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工会应当对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有必要时建议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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