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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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定,2019年做工程取得的是劳务费,开具的是劳务费发票,并且在取得环节由扣缴义务人扣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劳务费是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范畴。
而且如果2019年度只取得了劳务报酬所得,没有工资薪金、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汇算清缴的结果也是确定可以产生退税的。
劳务费取得环节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税率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的:
但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做为综合所得,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从税率表比对可以看到,劳务报酬预扣税负是大于综合所得税负的。
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税率为20%,但做为综合所得,当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税率才20%,因此2019年度如果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只有做工程时取得的劳务费,汇算清缴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缴个税,预扣预缴是大于全年应缴个税的,而且专项附加扣除预扣环节没有工资薪金所得 也无法享受,因此汇算清缴时,可以在个税app上增加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
举栗:假设2019年度取得劳务费10万元,开具发票环节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
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0×(1-20%)×40%-7000=25000元
⑴假设还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因为没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没有享受,可以在汇算清缴增加并且扣除:
10万劳务报酬所得计入综合所得收入额=10×80%=8万
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80000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80000-60000-12000=8000元
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为3%
全年应缴个税=8000×3%=240元
汇算清缴应退税=25000-240=24760元
⑵如果没有专项附加扣除:
全年应缴个税=(80000-60000)×3%=600元
汇算清缴退税=25000-600=24400元
但如果是经营所得,并且按经营所得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是不参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所以要确定清楚扣缴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税目。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公式:
1、收入低于4000,应纳税款=(收入-800)*20%
2、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款=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案例1: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2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2000-800)*20%=240元
案例2: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6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6000*(1-20%)*20%=960元
案例3: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70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70000(1-20%)*40%-7000=15400元
第二步:纳税人(个人)做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税税款
根据新个税法,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的综合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所以在一年一次的个税汇算清缴时,需要依法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计算公式为: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表如图:
举个栗子:
小明帮着一家公司翻译外文,取得了12万元的劳务报酬,这笔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若是2019年不考虑其他所得与其他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
这种情况下,小明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会得到退回的税款30320元,是不是感觉一下子省了好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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