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_如何起诉离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0:00:35 人阅读
导读: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婚姻和谐是维系家庭关系的重要基础,不到万不得已,矛盾不可调和,切勿轻易离婚。关于诉讼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需要注意:一、...

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婚姻和谐是维系家庭关系的重要基础,不到万不得已,矛盾不可调和,切勿轻易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需要注意:

一、不得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两种情形除外:(1)女方提出;(2)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2、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比如与他人重婚、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法院不受理,被告起诉的,不限。

4、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受理,被告起诉的,不限。

所以,先看看你是否符合以上条件,如果是,不用去法院了,徒劳。如果不是,接着往下看:

二、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4、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要起诉,是否属于以上的情形,如果不是,法院很难认定你们“感情确已破裂”,一般都是驳回,然后让你回去好好过日子,实在过不下去,6个月后再来。

三、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1、起诉状:写明你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和确定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用等,写明请求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提交证据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有子女的还要附上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导致感情不和的证据(只要你认为是的都可以提交)

3、等待法院调解、开庭审理、宣判。


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这里就不详细说了,感兴趣的可以关注我的头条号,我会不定期推送相关的法律知识。

如果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有一方在当地连续居住满了一年的话,就可以在当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了。但是要证明连续居住并且满了一年,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最直接的就是在当地办理了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的话,可以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具体需要根据当地法院的要求来提供。通过法院来离婚

现实问题韩某(男)和杨某(女)经人介绍相亲后登记结婚,婚后不久,韩某就到外地打工,一开始韩某还常会回家看看,寄些钱贴补家用,可到后来的几年,韩某几乎就不回家了,也不再寄钱贴补家用。无奈之下,杨某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规定,哪个法院对此案享有管辖权?律师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韩某常年在外打工,离家时间早已超过一年,因此杨某可以直接到其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可以。有个属地管理的原则,比如民事诉讼中的离婚诉讼,首先必须在你居住地的县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外省或者异地,也是可以到外省或异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必须提交被告人姓名详细住址电话号码)诉讼,而不能直接起诉到中级法院,著作权官司也是首先在属地的县的法院进行审理,不服初审的才可上诉至中院。昨晚上看电视,一个浙江人在昆明官渡区地盘上贩卖野生动物陆龟,区的人民法院审理后他不服上诉到昆明市中院,中院审理时,发觉该原来在浙江就因贩卖野生动物被判过缓刑,中院出示书证,数罪并罚,当庭宣判该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0元。又比如,一个云南人,他的身份信息在浙江被人冒用注册了一家公司,他想注销这个不属于他的公司,只能去案件发生地浙江的某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将办理注册公司的工商管理局列为被告。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属于民事诉讼,试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一般而言,起诉应该到对方的户籍地起诉。如果双方离开居住地均满一年,则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这个户籍地之外的居住地就需要提供证明了,一般可以到居委会、社区、物业、派出所开具。但实践中,这类证明往往不容易开出来,也可以请律师协助。

原告起诉应该准备的材料如下:

第一,要有起诉状。起诉状的要求并不复杂,明确的原告,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

第二,要提供相应证据: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身份信息。

2.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如果结婚证丢失无法提供,就需要本人拿身份证去当初的登记部门复印档案作为婚姻关系证明。

3.婚生子女户口本出生证,证明存在婚生子女及年龄。

4.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的证据。

5、关于家暴、分居、对方与他人同居、违法犯罪等不利于婚姻关系的一些证据要提供。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为您解答: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注: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注: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而非军事法院审理

(四)第一审婚姻、继承、家庭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这是一个诉讼管辖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法院的选择一般是这样的。

a、一般情况,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到共同居住的县或区法院起诉。

b、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到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c、夫妻都是军人的,到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人民法院起诉。

d、非军人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到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对不在国境内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以上回答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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