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_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坐牢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0:52:25 人阅读
导读: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这个情况需要看逃逸者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了。肇事逃逸虽然是一个很恶劣的行为但不一定是主责以上的一方。法律规定,只有在事故无法认定时可被推定为全责方。如果现场有证据证明,死者方有重大过错的应该以正常的程序做出认定。

个人认为,“肇事逃逸”被认定为全责的理由有二:1,带有惩罚性的。2,因逃逸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另外,在法院审理刑事部分可作为加重情节予以加重量刑。

多说几句。事故逃逸必须是建立在明知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了避免被追责,赔偿而逃离现场的才会被认为是肇事逃逸。有的“肇事逃逸”车辆驾驶人真的不知道自己已经发生了事故而驶离现场的,这个行为就不能认定是故意逃逸。提问者在提问中有一个情节描述:案发现场没有制动痕迹(包括“轧硬花”)。可这个情节恰恰令人考虑到了,机动车驾驶人有可能不知道已经发生了事故。一般明知自己发生了事故,其心理肯定会发生剧烈的心理变化的,而这个变化就必然会反应在现场的迹象中,比如,停车下来查看后驾车逃离。紧急制动,有紧急避险的动作痕迹。因为交通事故都属于过失犯罪,谁也不期望发生事故,一般人没有那么大的心理素质:视而不见。

依我之见:‘’这种逃逸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并加重处罚应在‘’七年以上至十五年徒刑‘’是必须的,为什么说加重处罚追刑责是‘’必须的‘’?

一,根据《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处七年以上(至十五年)有期徒刑。‘’而本案例所提行为人犯罪,虽有取得家属谅解并积极赔偿的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并无减轻或降格处理的‘’法定情节‘’,而这种恶劣的逃逸致人死亡在法律上恰恰叫‘’加重处罚法定情节‘’。因此,依法应加重在有期徒刑‘’七年以上判处‘’。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的有关规定:1,(条件)因民间纠纷,刑法四、五章,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性犯罪。2,在办案机关主持下达成和解的公安丶检察丶审判机关可分别建议减轻或免除处罚。3,情节较轻的检察机关可作‘’不起诉‘’。而本案例‘’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从主观上讲系‘’故意(间接故意)‘’,从犯罪侵害法益上看是侵害的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即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安全类罪‘’,从法定刑上看依法应判处七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因此,从上述犯罪侵害法益丶主观故意,还是法定刑的规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即使死者家属获得了积极赔偿并谅解请求不予刑事处罚行为人,本案也不符合"当事人刑事和解‘’免除处罚或不追责的法律规定。

综上分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系危害公共安全,主观恶性极深的故意性犯罪,社会危害和影响极大,加重追究刑事责任是‘’必须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依我之见: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坐牢?依据《刑法》该类交通犯罪的有关规定,那要看犯罪司机‘’违法情节‘’与事后‘’刑事和解‘’的情况而决定。

一,根据司机‘’违法情节‘’致人死亡,大致可分为如下‘’致人死亡‘’不同,定罪处刑也不同:

1,如果肇事司机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确认及事故责任认定肇事司机与死者‘’同等责任‘’,或‘’死者负主要责任‘’的话,肇事司机致人死亡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存在坐牢‘’;

2,如果肇事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责,或致三人死亡经责任认定肇事司机负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丶拘留;

3,如果肇事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的,依法应负全责,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如果肇事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即事故致人受伤后逃逸,致受害人未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如果肇事司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因‘’醉驾‘’在法律上系行为人主观上明确法律禁止醉酒驾驶机动车,而行为人直接故意蔑视丶挑战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放任‘’可能因醉驾致人死亡后果的发生,所以应依法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6,如果肇事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假意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而实际将伤者途中抛弃,或隐藏,导致伤者死亡的,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丶无期徒刑;

7,如果肇事司机‘’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伴有持续冲闯致多人死亡的,依法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丶无期徒刑丶死刑。

二,那么,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述‘’致人死亡‘’的交通犯罪,哪些必须坐牢呢?

A,上述3、4项交通肇事逃逸,或逃逸致人死亡两项罪名罪犯依法‘’必须坐牢‘’,因为法律规定因罪犯故意之逃逸之行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宣告适用‘’缓刑‘’而不坐牢;

B,上述5丶6丶7项交通犯罪,其罪犯主观上是故意杀人或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必须以刑罚予以严厉制裁,所以,上诉5丶6、7项犯罪也依法‘’必须坐班房,甚至被处以极刑,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三,那么,上述2项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罪犯又是否可以不坐牢呢?

依我之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的有关规定:因过失犯罪,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在办案机关主持下,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丶悔罪,全额赔偿了死者家属的各项损失,达成谅解协议书,并请求公丶检丶法机关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检察机关可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或者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宣告‘’适用缓刑‘’而不必收监执行(不坐牢)。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负全责,拘留

谢邀,一是逃逸致人死亡的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你父亲有可能会被检察院批捕。二是你爸爸逃逸全责,先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三是交通事故赔偿主要包括: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需根据死者户口和被抚养人数决定。多赔一些才会取得家属谅解,才会判处缓刑。

谢邀。根据我国刑法,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不积极赔偿受害人,则量刑会再提升。也就是说,问题中的肇事者,至少7年有期徒刑,不赔偿的话,刑期只会提高。另外,肇事者有无赔偿能力,不是肇事人自己说了算,是由法院调查后来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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