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_二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4:19:17 人阅读
导读: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按《婚姻法》条例,在你们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均可。以现在的婚姻登记办法,在一方户口所在的那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需要带的材料1、双方身份证;2、双方户口本;3、3张红色背景2寸合影照片,到照相馆说照结婚照人家就知道。4、结婚证工本费9元。去之前最好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都复印一份,到登记处再复印就可能是1块钱1张了。5.必须双方本人到场,填完表签完字立等可取。只要是工作日,那天去都行.婚前检查是自愿的,

再婚与初婚一样都是登记结婚。要带上二寸黑白双人合照四张。现在不用去开什么证明了,只要在登记处签一份声明就行了。

结婚登记应持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婚前健康检查证明(这个现在不要求了,自愿);

(5)申请再婚的还要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申请复婚登记的,手续同结婚登记相同,同时在申请表上还要注明“复婚”字样;

(6)二寸黑白双人合照四张。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你好 提供当事人的离婚证明(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3张2寸红底双人照;

3、婚检证明(自愿)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

01

首先需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02

当事人还需要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03

还需要准备好近期的两寸免冠合影照3张。

04

还要记得带上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希望对你有帮助。

鄙人婚姻登记处工作,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你的问题提的不够完整,再婚分两种情况:

1.离婚后再婚

2.丧偶后再婚

下面分别说明:

1.离婚后再婚,这种情况也分两类。如果离婚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那么再婚时请携带下列证件:

A.身份证原件(临时或长期身份证均可,必须在有效期内)

B.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各类印章应该齐全)

C.离婚证原件

如果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请携带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

A.身份证原件(临时或长期身份证均可,必须在有效期内)

B.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各类印章应该齐全)

C.民事调解书原件(即法院调解离婚),或民事判决书原件(即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离婚),如果是一审的民事判决书还应同时出具判决书生效证明或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如果是二审的无需生效证明)。

2.丧偶后再婚,这种情况相对简单,请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A.身份证原件(临时或长期身份证均可,必须在有效期内)

B.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各类印章应该齐全),户口簿上你本人的婚姻状况一栏应为:“丧偶”。如户口簿尚未更改为丧偶的,应先更改为丧偶再办理结婚登记。部分地方也可同时出具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及与死者生前系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原始结婚证),出具这两份证明材料的可不更改户口簿的婚姻状况而直接登记。

以上就是再婚登记是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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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中,婚姻可能不止一次,而且现在再婚率越来越高,但大多人对于二婚的登记办理相关问题了解却很少,那么二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按《婚姻法》条例,在你们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均可。以现在的婚姻登记办法,在一方户口所在的那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

一、申请

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注】

二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

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

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五、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注】

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时如果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办理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时如果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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