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首次公开发行(IPO)指通过境内券商提供的股份制改制、辅导、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发行上市服务,企业向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筹资资金并成为上市公司。
IPO上市的主要步骤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一、基本审核流程图
二、首发申请审核主要环节简介
(一)受理和预先披露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程序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并将申请文件分发至相关监管处室,相关监管处室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主板中小板申请企业需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
(二)反馈会
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说明的问题。
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反馈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和处室负责人等。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进行回复。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如有必要也可与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行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三)见面会
反馈会后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见面会。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处室负责人等。
(四)预先披露更新
反馈意见已按要求回复、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且需征求意见的相关政府部门无异议的,将安排预先披露更新。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发行监管部将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和用于更新的预先披露材料,并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更新,以及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五)初审会
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回复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处室负责人、审核人员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
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发审会。
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六)发审会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目前第17届发审委委员是63人。各组中委员个人存在需回避事项的,按程序安排其他委员替补。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规定,发审委会议审核首发申请适用普通程序。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需撰写工作底稿,会议全程录音。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首发发审会由审核人员向委员报告审核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各2名到会陈述和接受询问,聆询时间不超过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问题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后告知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收到发审委审核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回复。综合处收到审核意见回复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对回复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内部程序。
(七)封卷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按要求回复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回复,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八)会后事项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发生会后事项的需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会后事项材料。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九)核准发行
核准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及时报送发行承销方案。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发行人领取核准发行批文后,无重大会后事项或已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的,可按相关规定启动招股说明书刊登工作。
审核程序结束后,发行监管部根据审核情况起草持续监管意见书,书面告知日常监管部门。
三、与发行审核流程相关的其他事项
发行审核过程中,我会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限主板和中小板企业)。特殊行业的企业还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进发行审核工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首发审核工作整体按西部企业优先,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原则实施。同时,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度计划。
发行审核过程中的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和恢复审查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核过程中收到举报材料的,依程序处理。
发行审核过程中,将按照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相关要求组织抽查。
发行审核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发行监管部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根据内部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一,直接上市,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直接上市,而股份有限公司,需成立三年后才可上市;如果这个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来的,那可以把以前有限责任公司的业绩连续计算,比如: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有限责任公司就连续经营两年了,那么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再经营一年,就可以申请上市了。
但不是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视为新设公司,必须三年后才可以申请上市。第二,借壳上市。无所谓新旧了,只要能买个壳公司(已上市公司)。重组一下,就可以间接上市了。一个例子告诉你“借壳上市”是啥
借壳上市,
英文叫做Back Door Listing——后门上市!
是不是很直白呢!
借壳上市,是指一家非上市公司通过把资产注入一家市值较低的上市公司(也就是“壳”, 英文叫做 Shell ),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
通常该壳公司会被改名。
不明白?
老六有家面馆,但是最近经营不善,眼看就要破产了。
小六有一手煮面的绝活,味道也很好,但迟迟没有拿到营业执照。
小六为了面馆能够早日开张,于是找到老六说:“你把你的营业执照(上市许可,壳)给我,我把我的新面馆的份额分20%给你,怎么样?”
老六考虑到自己反正快破产了,营业执照也没什么用了,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小六最后使用老六的营业执照开起了面馆。
由于老六在新面馆只有20%的份额,所以面馆是小六说了算。
怎么样,这样讲能明白啥是“借壳上市”了吧!
关键的来了:
上市为啥要借壳?
可以说,借壳上市主要的动机就是:
“以金钱换时间”。
在我国当前审批制度下,
IPO虽然大幅提速,
但企业排队和等待的时间还是比较长的,
短则两三年,长则四五年。
很多企业出于对市场竞争和自身情况的综合考量,
就会选择更快的那条路。
就拿现在大家关注最多的360来说,在私有化之后,做了IPO和借壳上市两手准备。11月6日媒体说明会上,被问及为何选择“重组上市”而不是直接IPO,周鸿祎的回应也是很有深意:“之所以选择重组,主要还是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发展和众多股东的意愿,综合各方面考虑而做出的战略选择。”
遥想几大快递业巨头(包括“三通一达”和顺丰)扎堆的借壳上市,核心的动机就是在抢时间:快递业群雄争霸,面临着行业升级和重新洗牌,早一天上市,就可以早一天低成本融资,迅速扩张,抢占市场先机。
怎么借壳?——三种模式
模式一:直接收购
(被比喻为“腾笼换鸟式”)
这是借壳上市的简单模式,也是最容易理解和操作的模式。这种方式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借壳完成后很快进入角色。
模式二:资产或股权置换
(被比喻为“狸猫换太子式”)
一般是把两家公司的资产集中到一家,或以一方的资产来交换另一方的资产。通过这些操作,实现壳公司的清理和重组合并,容易使壳公司的资产、质量和业绩迅速发生变化,很快实现效果。
模式三:两种方式结合使用
很多借壳上市都会两种方式结合使用。拟上市公司成为控股股东,通过重组后的董事会对壳公司进行内部重组,剥离不良资产或整顿,提高壳公司原有业务状况,改善经营业绩。
360“借壳”方案
哪些公司能借壳上市?
哪些公司适合做“壳”?
“借壳上市”不用排队就能上市融资,
真是太棒了!
不过,
不是谁想借壳都能借的吧?
当然!
2016年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上市公司的并购对象 应该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 :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6、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借壳”成功的公司很开心,
被“借壳”的公司也很不错啊!
一下子摆脱经营窘境,咸鱼翻身啦!
不过,也不是谁都适合当“壳”吧?
of course!
江湖流传,好“壳”要符合三个标准:
市值小、所在板块好、债权关系简单
监管层对借壳上市的态度?
Back Door Listing,
听起来像“走后门”,
这是官方允许的吗?
英文虽然叫做“后门上市”,
可并不是“走后门”哦!
当前,资产重组是改善上市公司质量的一条有效途径,符合规定的“借壳上市”,是有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资产重组,因此监管部门一直对此持开放态度。
2016年9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资产重组。注意,是规范不是禁止。2017年8月15日,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并购重组已成为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并购新规对于真正需要重组上市的实体企业开了“一扇窗”,这将有利于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好啦,“借壳上市”,你明白了吧?
只能说有机会,不能说绝对!简单的说,长期停牌的个股有机会出现被借壳上市的可能,但是也有可能只是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事件需要公布,甚至公司有投资才导致的停牌!但是换句话说,一般借壳上市之前都会有停牌的行为,所以具体还要关注股票停牌期间公告如何说的!
当然了,有些新人散户看到了公司股票被停牌之后非常兴奋,认为自己要赚大钱了!其实这不一定哦,在投资股票十多年里,我见过了许许多多停牌后出现的走势,有暴跌的,有暴涨的,还有继续震荡,没啥事的!
所以最重要的还是要看股票停牌之前的走势,甚至停牌时间里的消息,做一个综合的判断!要知道股市里的消息面都是有滞后性的,也就说,你所看到的消息往往已经在几周前,甚至几个月前倍坐庄主力知道,那么自然会布局于停牌之前!
因此,我对于停牌个股分析建议是:观察停牌之前几个月内或者几周内的走势变化,如果是属于底部区域的长期横盘,并且有一定的诱空或者大资金进入、成交量持续放大的走势,那么停牌期间出现重大资产重组后,复牌大涨的概率极高!
但是如果这只个股前期已经有较大的涨幅,并且股价处于一个相对的高位空间,这个时候停牌就算出现了重大利好,也是一个复牌后利用利好消息掩护,高开低走的局面!
记住,股市里的个股位置是决定日后涨跌的重要因素,而消息面只是一个催化剂,影响效果存在于短期!再加上消息都是有滞后性的,所以千万不能根据一时的消息来做买卖,要根据前后的综合判断结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