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你要仔细看停车位合同。
按照物权法,你购买公摊面积时,如果明确了所有面积都是公摊,那么理论上你应该是停车位的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你要看租停车位的合同怎么写,一般来说,小区物业收取的叫做停车管理费,意思就是你停车,他有义务帮你管理,帮你疏导,你车碰了划了,他有义务赔偿。
说一个很现实的事情,就是小区物业经常收不上来物业费,但是小区物业是要提供服务的,有人说我不需要物业服务,我也没看到物业的服务,这个是不对的,因为你所在的环境都应该是物业维持,如果你不满意了,就应该提出来,不解决了,按照营业问题找工商部门。
那么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公司一般的解决办法就是收停车费。但是刚才也说了,一般来说停车位应该在公摊里,除非在卖房时有规定购买才有停车位。所以物业公司在法律上 说他租给你停车位,是不合适的,如果合同这么写,你有权不交。
但是他说是停车管理费,这个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他说你车在小区内损伤他不负责,那你可以告他。
户型图上的面积只能是参考,法律上能够采用的的只有合同上的和房产证上的面积,里面详细标明了住宅的公摊面积。
所以,户型图的面积水分很大的。首先公摊也是你的住房的一部份,因为它是在你不知不觉中被你使用的,如电梯井,建筑物的外墙,门厅等,难道这公用的部分你不用么,所以,就要摊一部份让你承担,这就是公摊的由来,所以,公摊也是你家住房的一部份,而且是不可分割的。
其次,它即然是你的信房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所以,它一定与你的客厅呀,卧室呀,厨房等等一起共生存,同进退。
最后,因为你的公摊是算是你的产权面积内的,不论拆迁,还是买卖,他必须是一起计算。
如果有谁告诉你,拆迁或买卖时,公摊不计算面积时,也没有关系,你把你的房子总价除上使用面积也可以的,这也是现在部份房开卖房按使用面积计算一样,换汤不换药。
我是纯叔无聊,希望我的说法与你有一点点帮助!
羊毛出在羊身上,变了规则,也就变了玩法。开发商傻白甜赔本赚吆喝?怎么可能!直接的影响就是提高价格。除非那些真的就是卖不出去的房子,他可能为了回款,会趁机捞一把道义,让你感觉他是个好人。可说白了,还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在商言商,别老想着不劳而获
公摊面积是指住宅小区内,除了业主自用的房屋之外的配套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楼道、电梯、小区门卫房、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水井房等。
还有小区里的商业用房,如:小区一楼的商用店铺、有的小区里甚至还有幼儿园……等。这些公用建筑面积是否也算公摊面积,不得而知。
这些个建筑面积所需的费用,都会计算在建造小区所花费的总成本里的。
房地产商都会把这些个费用转嫁给用户身上的。这无可厚非。
问题出在商品套房价值的计算方法上了。
房地产商将公摊面积所花费的费用转嫁给购房客户有两种办法。一是把公摊面积计入套房的面积里,二是将公摊面积所花费的费用计入到出售套房的单价里(在“发明”公摊面积之前都是采用这种方法的)。
那么问题来了(我也套用一下这个网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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