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没有欺骗,胁迫和重大误解等情节,达成的效力都有法律效力。如果交警或法官在场作为见证,则效力更高一些。如果是法官主持的调解,没有很特别的理由,一般不允许反悔,具有和民事判决同等效力。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签订协议后反悔的情况,如果诉至法院,则法院一般是审查有无欺骗胁迫和重大误解,如果没有,那么一般会支持原有的协议。
法院推翻原有协议的情形,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重大误解。例如,原来的协议遗漏了重要的赔偿项目,并且数额很大。但是,无论数额多大,只要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该项目,则以后一般不允许就此问题反悔
再一种就是,出现了新的情况。例如原协议是肋骨骨折,赔偿三万。后来复诊时发现又颅骨骨折伴颅内出血,则这种情况需要做伤残鉴定。
还有一种,协议中遗漏了当事人。例如,赔偿权利人有伤者,还有他的被扶养人(父母,孩子等),伤者没有权利代表其他人签订协议,除非有他们的授权。如果协议中仅仅伤者签署了伤残赔偿协议,从法律上讲,被扶养人仍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可以撤销。
【每日讲法观点】不公平、受胁迫的协议,只要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一般来说也是有效的。但如果符合撤销的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协议应该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的定力应当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
无效的协议是相对于有效协议而言的,是指协议虽然成立,但是因为协议本身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最终被认定为无效协议,无效协议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因为不熟悉法律法规,或者因为失误等种种原因,导致了协议无效,因此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审查效力,避免出现协议无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可撤销的协议是指,协议因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瑕疵,表达了不真实的意思,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显示公平或者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不管是不公平的协议,还是受胁迫的协议,只要没有损害到国家集体的利益,原则上都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要根据以下二种情况来分析其法律效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无效合同。2、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其法理依据就是保护拥有撤销权的一方,当受损害人要求合同合同撤销时,合同无效,自开始就无效;当撤销权人要求合同变更(例如,欺诈胁迫你买了一个物品,但是现在该物品你也需要,市面上也很少,只是价格不合适,你肯定要求合同成立,只是要变更价格)合同变更之后有效。
胁迫签订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但需提供证据证明。
可以,但应当一年内起诉。根据《合同 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您好!
首先,受胁迫订立的买卖合同,只要没有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及违反公序良俗,买卖合同就有效。
其次,受胁迫方享有因受胁迫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撤销权。
再次,受胁迫方行使撤销权,需要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买卖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情况下)予以撤销。
最后,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1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孔子说。在要挟下订立的盟友神不认可。我说,神不认可又有何用?只要人认可,他就能遗传千年。
纵观人类千万年的发展史,兵临城下,被迫欠下的盟约几乎朝朝代代都有。孔子承认不承认的,对历史没有一点关系。历史向来我行我素,他不管你谁承认不承认,他总是一如既往的向前奔腾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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