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超过三个月不转正_试用期超过3个月,公司不给转正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4:34:07 人阅读
导读: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找人社局劳动监察申请补偿双倍工资。

如果你们已经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按照书面的劳动合同来处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单位不给转正,但试用期已过,那么你完全可以主张转正之后的工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那么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并视为单位没有约定试用期,而直接按照转正期的工资计算你的每个月工资。对于以上的问题,建议你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不配合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处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权利是靠自己去争取的,而不是靠别人给予的。

首先要看你的合同期限,如果你签订的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你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提到试用期为三个月,那到试用期止,应当进行转正。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是: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不允许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企业在与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仍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作为当事人还要看好,单位是否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因为这是你获得权益的保障。

同时还要注意只要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是否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都应为您缴纳社保。

如果公司没有做到以上几条,大胆与他们对簿公堂,败的只会是他们。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试用期届满,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办理转正手续,都将自动转正。劳动者可以享受正常劳动待遇。

因此,用人单位在2个月试用期满后未办理转正手续也未按照正式待遇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与单位协商转正补发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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