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你好,先代理过类似的案例,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这个案件发生在大概10年前,男方是外省的一位土豪,女方是我们本地人。
那个时候流行用扣扣,男方通过扣扣跟女方聊天并视频以后,感觉有眼缘,双方还没见面,男方就打给女方五、六万元“零花钱”。
没多久,男方就飞过来跟女方见面,第一次见面双方就在本地五星级酒店过夜了。
之后没多久,男方就主动为女方在我们本地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付了40多万的购房首付款,是男方在房开商处直接刷的卡,但是房子是女方个人的名字。
后来,男方的女儿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了父亲在这边有小三,男方的原配从女儿处得到男乡出轨证据后,与男方摊牌。
男方迫于压力,同时也想挽回婚姻,向原配作了坦白,并提供了付款给女方零花以及购房的流水凭证。
于是原配通过朋友介绍,辗转找到我们代理这个案件。该案后来法院判决男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其赠与行为被认定为无效,小三因该无效赠与行为而取得的财产被判决返还原配。
夫妻之间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这里的平等处分权包含两层含义:
一层含义是,对于金额不大的日常生活的开销,夫妻双方都可以自行作出决定。
另一层含义是,对于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金额较大的开支,夫妻双方应当共同作出决定,未经双方共同决定,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就是属于后面这种情形,男方动用数十万巨额夫妻共同财产,到外面无偿赠与小三,既违反了上述夫妻同处分权的法律规定,也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
而小三这一方取得这个财产,是无偿的,而且并非善意取得,因此该赠与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在夫妻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其财产是一个整体,因此这里的无效是全部无效,而不是部分无效。也就是说是全部返还,而不是只返还原配一半。
这个案件有人觉得小三有点冤,甚至有观点认为,原配只能要求返还她的那一半。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只返还一半,那么小三实际上就从中可以“获利”,这相当于法律变相鼓励小三行为,这与社会的善良风俗是格格不入的。
欢迎讨论。
理可顿悟,事需渐修。我是@文金发律师 。
夫妻共同财产,他老婆没同意,就私自赠人是不合法的。
要看证据是否充分。
起诉,必须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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