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方法是_社保基数怎么核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1:53:33 人阅读
导读:核基数就是每年3、4月,就是把上年每个职工平均工资报到社保所。(在已经下载和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后基数核定步骤:工资核定→工资...

核基数就是每年3、4月,就是把上年每个职工平均工资报到社保所。(在已经下载和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后

基数核定步骤:工资核定→工资变更→变更业务年度修改为“2010” →选择单位名称→查询(人员列表包括医疗人员列表和四险人员列表)→在申报月工资收入处填写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收入→保存(在“参加医疗人员列表”中录入并保存后,将“参加四险人员列表”中无工资收入人员补充录入完毕后,保存)→设置存盘路径→工资导出(选择“参加医疗人员列表”、“参加四险人员列表”,需分别进行工资导出)→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将U盘、申报表盖公章交社保所。

特别提示:

1.导出的医疗保险工资申报数据和四险工资申报数据是两个文件。

2.导出的医疗保险工资申报数据文件名格式为:2010+1080+社保号.xls。

3.导出的四险工资申报数据文件名格式为:日期+社保号+2010.xml。

4.在打印出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右上角,分别标注出医疗保险及四险的总人数和工资总金额。

5.导出的报盘文件及文件名均不能修改

按照实际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实际指的是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实际上就是每月用人单位支付的税前工资。现就相关问题分享如下:

第一,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就是我们缴纳社保时收入的起点线。一般来讲,在岗职工每月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税前工资,是社保缴费的基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工资总额。这个工资总额之所以以税前实际工资来作为依据,主要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因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依法缴纳社保和专项扣除后的实际工资额。社保缴费基数单位缴费部分,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来确定,个人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确定,也可以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缴费基数,不管以实际工资还是社平工资,都必须要事先向社保保部门申报缴费方案,经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作为每月缴纳社保的依据。

第二,可以按实际工资的60%交吗?

这是完全可以的。这实际上就是缴费指数的问题了。缴费指数就是根据缴费基数来确定社保缴费的百分比,通俗一点就是就是缴纳的倍数或者是缴费档次。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对于缴费指数有三个通行的标准,即最高的300%,中间的100%,最低的60%,像北京等地还有40%的。这里300%的与60%的相比,在同等缴费基数的情况下,其缴费金额相差了5倍,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养老金只有两三千,有的人有上万元的根本原因。单位在岗职工的缴费指数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决定后报社保局备案,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社保部门公布的缴费方案进行自主选择,一般每年可选择一次。

总之,缴费基数是由本人实际工资或是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的,缴费指数是在缴费基数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确定,报社保部门确定后来执行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根据社平工资来自主选择,每年可选择一次。

社保的基数不是基本工资基数。社保基数和工资的关系:社保基数和工资是直接挂钩的。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为:工资低于社保下限基数,按下限基数缴纳。如高于下限,按实际去年全年平均工资缴纳。新进员工为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老员工社保基数调整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如工资低于或高于当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为缴纳基数。以下是社保缴纳的具体计算方法: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员工工资总额的22%,个人8%;2.医疗保险:如果缴费比例是9.5%,则单位缴7.5%,个人缴2%;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全部由单位缴费,缴费比例可以是社平基数的60%,也可以是100%。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全部由单位缴费,缴费比例一般为6%;5.失业保险:可以缴纳社平基数60%的3%,也可以缴纳社平基数100¥的3%。如果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不一样具体办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员工的工资水平购买社保,若私自采取最低基数购买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向社保中心举报,让他们核查。应该按照上一年度的收入月平均数缴纳,如果由于基数低而少缴纳,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协商不成,可以仲裁。工资单是证据,可以要求单位按实际缴纳。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委托律师处理。

  北京市社保基数每年3月初到4月初核定基数。   打开社保软件,   1、打开“工资核定”菜单下的“工资变更”界面-在“业务年度”中录八“2011”--选出“单位名称”--点击“查询”-“参加医疗人员列表”中会出现本单位所有医疗在职职工的信息(农民工除外,不用核定医疗缴费基数);   2在“申报月工资收入“栏内输入职工实际的上年月平均工资(精确到个位)--全部输完后,请核对总人数和工资总额,确认无误后--点击“全部选择”--点击“保存”,出现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   3、点击“全部选择”--点击“工资导出”,在弹出的“另存为”对话框内选好文件保存路径,“文件名”是系统自动提供,不要自行更改文件名(文件名一旦更改,社保中心将无法接收数据),--出现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点击“保存”。医疗基数核定导出的文件格式是EXCEL表,文件名格式:20112210+本单位社保号;   核完医保后,在同一窗口右边有一“四险人员”,点击后进行四险人员工资基数的核定。   在如有本市农民工和外地农民工在四险人员列表中申报月工资收入为空,需手工为其录入申报工资;四险、医疗身份证号不一致人员,四险申报月工资收入也可能为空,需手工为其录入工资基数,其他操作步骤同上2、3的操作步骤。   4、分别打印出四险和医疗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在四险申报月均工资收入档次(元)后空白处,请每位职工对人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确认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字。(如单位需要留底申报表可打印两份)   需要注意的是四险基数核定导出的文件格式为XML格式,而医疗基数核定导出的文件格式为Excel表,将两个文件同时保存在U盘中,分别进行医疗和四险基数的核定。   工资基数不能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否则核定表有可能不能保存。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为准,社保基数每年确定一次,一旦确定,一年内不再变动。因工资不同,缴费基数存在上限和下限。如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按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准。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按照每年省统一公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基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市区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200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794元)确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为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0126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人缴纳社会保险计算的依据,一般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或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一)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基数之和,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二)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为便于征缴可以以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坚持标准,切实做好申报审核和日常稽核工作,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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