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孩子给谁_夫妻离婚后孩子会判给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7:32:15 人阅读
导读:如果婚姻到了这一步,小孩已经懂事的话就遵从小孩的想法,愿意跟随爸爸或者妈妈,由小孩自己做主。如果小孩尚未懂事,就对比离婚以后双方的各方面条件,哪个更具备更好照顾...

如果婚姻到了这一步,小孩已经懂事的话就遵从小孩的想法,愿意跟随爸爸或者妈妈,由小孩自己做主。如果小孩尚未懂事,就对比离婚以后双方的各方面条件,哪个更具备更好照顾小孩的优势就跟谁。无论小孩跟哪一方,离婚是你们两个人的选择,但孩子也是你们共同的骨肉,两个人都要给孩子付出比从前更多的爱。


离婚了,孩子并非应该归男方所有。孩子判给谁,主要看男女双方,谁更有能力抚养孩子,孩子在什么样的家境下成长更有利。没有应该不应该的问题。

如果男方家境不咋的,且好吃懒做,脾气暴躁等等,法院不会将孩子判给他的。因为孩子如果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是极其不利的。

你想要孩子留在自己的身边,那就积极去争取。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的实力(孩子判给你,孩子的父亲依然要交抚养费的),你的父母是你坚强的后盾。

所有这些,都是法院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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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请。无论是自己协商、孩子选择、或者是法院判决,都会选择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主要参考因素有:

1.居住环境;

2.经济条件;

3.受教育程度;

4.道德品质。

另外,哺乳期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关都不变,血缘关系不容割裂。

我觉得应该给妈妈。母爱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回答《离婚时如果孩子黑女儿,法院是不是多数判给女方?》

我参与进来谈谈这个话题。谈二点看法,供参考。

第一点看法关于夫妻离婚孩子无辜的法律规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文法条规定,"父母离婚,子女无辜"。什么意思呢?就是父母离婚了,不是夫妻了,可孩子仍然是父母二个人的。父母二个人,离婚后,对孩子仍然负有培养,教育,关爱的法定责任。父亲,仍是父亲,母亲,仍是母亲,父母离婚,子女无辜。

第二点看法。夫妻离婚,是不是女孩就得判给女方,男孩就得判给男方?回答:不是的。夫妻离婚,孩子跟谁,或者说判给谁,要从孩子的年龄,孩子的意愿,男,女双方谁带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等等实际情况考虑的。比如,男孩二岁,男女离婚,男方强烈要求要男孩扰养权,法院也不会判给男方的,又比如女孩,十二岁了,正在读书,女方无抚养能力,男方条件好,孩子又愿意跟父亲,法院会考虑这些实际情况,将女孩判给男方的。

建议:对离婚的男,女,不要在争对孩子抚养权,要多考虑由于你们的离婚,已给孩子成长,心理,生理健康,选成极大的伤害了,应该多考虑离婚后,孩子,仍是自己的孩子,仍然继续关心,热爱哪仍是自己的孩子,跟谁去,是无关系的。父亲,仍是父亲,母亲仍是母,这个血肉关系不能因为你们离婚,孩子与父母断了血肉情。

以上,是我从事社区法律服务几十年对这个问题的感受!


司法规定子女抚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随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是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

  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况: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如果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但应考虑孩子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认识和判断能力有限,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的选择明显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法院可以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裁判。

  四、在有利于子女抚养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但由于轮流抚养子女存在着不断改变生活环境的情况,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较少采用。

我就是离婚带着宝贝的,我什么都没有、还是选择带她走过几个年头、住在娘家,娘家也很穷,但是我们两过的很幸福很开心,从未后悔过带她,离婚时候公证书上写着一年给5千抚养费,但是对方从来不履行职责!孩子都8岁了,至今就给过三次、离婚第二年人家就买了车说没钱给抚养费,后来再要总是推三阻四的耍赖,现在我都不爱张口要不值当口水的!孩子自己一手带大从未离开过,蹲马桶都把孩子夹怀里,他家人还跟我说他们没时间带人要上班赚钱,一交水电费能念叨大半个月,平常婆婆偶尔不上班休息时候抱抱她,总是出意外,不是手指头夹门里看到骨头,就是把烟嚼碎咽下去吃醉了,最为严重的那时:我刻骨铭心:过年了,不想花钱,故意说我,你天天嚷嚷在家带人没空出去买东西,我放假你出去买年货吧,带了半天,这下好了,带出问题了,还不给送医院,第一次主动在孩子身上破费,买点感冒药给孩子吃吃,吃了两天就拖出来支气管肺炎,给我气奔溃了,从那个时候我家年年复发多次从未有过一个电话问候孩子情况!没这个事情问题前,我家除了吃糖丸跟打防疫针从未去过医院,从未吃过药、再也忍受不住那家人,更可笑的是,对方找对象,女方带个女孩、人家上门说以后不会要孩子,帮人家睡了后,还跟我夺孩子!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归妈妈,但细想之后,我觉得母亲并非是那个最能给孩子爱和呵护的人,需要分情况:

1.离婚时,小孩多大?如果还在哺乳期,那责无旁贷,是要跟着妈妈的,唯有母亲可以给她世上最美味的食物和营养。

2.如果孩子是1-3岁的学龄前幼儿,那此时他对经常带他,陪他玩的人依赖感是最强的。如果那个人是奶奶,那小孩可能需要跟着爸爸,如果那个人是外婆,那就得判给妈妈了。当然,如果孩子从小就是爸爸或者妈妈其中一个全身心带大的,我想他的选择就不言而喻了。

父母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原本就大,如果能从情感上满足他,给他补充额外的安全感,那就尽量弥补吧。

以上两个情况,基本是脱离经济状况,在父母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做情感方面的分析,如果以下情况另当别论。

1.父母其中一方无经济来源,自己生活都成问题的,在离婚之后不建议申请要孩子的抚养权。

2.父母其中一方的家庭是不完整,或者不幸福的,不建议再由这个家庭获得抚养权。

3.父母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一方出轨,我想出轨方就不要去想着要孩子了。你会不顾家庭和孩子选择小三,你哪里还有抚养孩子的责任感。诚然,你还是争取了抚养权,我想由你养大的孩子也是缺爱的,或许你会误了这个孩子。

特殊情况特殊分析,在离婚案件中判决孩子归谁的问题,无非两个决定因素:情感和经济实力,我想法官会根据现实给出一定的建议和决策。

在这里我想奉劝所有父母,为了小孩的身心健康,能不离婚就不离吧。实在情非得已,那就从如何给孩子一个最好的未来考虑问题,放弃自私,帮孩子做一个最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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