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哪里领_生育险怎么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8:48:16 人阅读
导读:生育保险申报表可以在以下地方领取:1、生育保险申报表可以在单位专职办理社保工作人员处领取。2、可以登入参保地社保局网站下载。3、也可以到参保地社保局服务大厅领取...

生育保险申报表可以在以下地方领取:

1、生育保险申报表可以在单位专职办理社保工作人员处领取。

  2、可以登入参保地社保局网站下载。

  3、也可以到参保地社保局服务大厅领取。

一般在你参保的社保机构领取。

生育保险现在是和医保在一起,可去医保中心询问吧。

青岛市将在2019年1月1日在山东省第一个实现网上申领生育保险金的服务。

程序非常简单,是由用人单位在网上这样办。

登录青岛人社局官方网站,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社保申报,输入企业的用户名和账户密码登录系统,找到社保待遇、生育业务模块这一地方,录入生育职工的相关信息,保存并打印生育待遇审批表,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加盖公章后的审批表,要不要送社保去呢?不用了。

上传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就行了。

情况分为两种:能够查到卫生健康共享信息的,上传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加用人单位盖章的《生育津贴审批表》就可以了。

如果不能够查到相应信息,除了要上传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用人单位盖章的《生育津贴审批表》之外,还要上传个人承诺书 或者 职工合法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电子版)。

有的职工想我自己造个行不行?脑洞可真大,骗取社保基金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到5倍的罚款。

刑法中关于诈骗罪有涉及到诈骗公私财物,可以骗出相关有期徒刑。最高可达十年以上。安徽省超过5000元就属于数额巨大。

所以,我们还是做诚信公民比较好一些。而且我们国家正在构建全民诚信体系,未来良好的信誉会越来越重要的。

合肥市生育津贴是:

本地生育的:

医疗费用已经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请在参保职工生孩子出院的次月末,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老市府广场东南角,电话62667533,62690996,工作日)领取规定的生育津贴。在生育后3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4个月内申报的,可增发1个月的生育津贴。

异地生育的:

生育费用个人垫付,请在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合肥市劳动保障网上下载或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携带表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结算。经审核,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均于核定后的次月开始领取。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领取。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生育津贴怎么领取,我孩子都5岁了,生孩子时候没领取,现在还能领取嘛?

可以的,

有社保,产检和生产费用走生育险。

还到社保局领取了生育津贴。

生育险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7.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8.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需要的。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死亡证明);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生育保险金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个人无法进行生育保险金的领取。

因为生育保险是单位交的,个人无法交纳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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