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一般是6个月。
1、按照《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4、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5、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所谓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为借款人提供相关担保,以便于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但贷款担保人也存在很大的风险,那就是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还款 的话,贷款担保人需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履行还款。
目前银行为了防范不良贷款的增加,担保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
银行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
为他人做贷款担保人,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要详细了解借款人信誉状况,因为这往往直接关系到担保人所承担的风险。
只有在多方面考察了借款人的信 誉状况后,再决定是否为其提供单款担保;
另一方面就是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也是借款人能否如期偿还贷款的重要基础,千万马虎不得。
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
一 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
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 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
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 证期间时效中断。
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如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承担担保期限,如合同未对担保期限做约定的,那么银行未履行向担保人追偿的的行为的,自债务应还之日起6个月后免除。
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