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必须签合同吗_劳务工不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21:03:48 人阅读
导读:在员工自愿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才可以与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

在员工自愿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才可以与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6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在农民工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并未“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而是一拖数月,属于违法用工。公司不仅要纠正自己的违法用工行为,还必须依法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

江华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临时用工的问题。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即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为其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所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法院在申请该类案件时,也是按劳务关系处理的; 2、除此以外的劳动者,在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有影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根据59条的规定,假如劳务派遣单位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那么对于:岗位、期限、报酬、社保数额等具体事项就没有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可以对这些事项有偏向于自己的解释,对劳动者是很不利的。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