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评上伤残的怎么赔偿_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3:08:28 人阅读
导读:工地受伤了没有达成伤残等级怎么申请赔偿?这个事是有法律依据的,受伤该看病看病,看好病了该报销的都照常给你报销,误工费也按工资的天数给你发放你还要赔偿什么?和汽车...

工地受伤了没有达成伤残等级怎么申请赔偿? 这个事是有法律依据的,受伤该看病看病,看好病了该报销的都照常给你报销,误工费也按工资的天数给你发放你还要赔偿什么?和汽车肇事一样该赔偿啥赔偿啥,额外的要求也没人理你。你说你这没好那没好可以检查,以医院诊断为准。你就是打官司不也有医生开的证明吗?具体事再商量,还要划分责任。你要违反操作规程了还是别提赔偿的事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须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在用人单位已经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存在鉴定错误的情况下,劳动者没有伤残等级,就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1、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一年,现在已经超过了时间,但是单位一直承担着治疗期间的费用,视为单位认可你的工伤事实的存在,你不需进行工伤认定了,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进行索赔。

2、你还有一个办法获得赔偿,不走工伤的程序,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单位要求赔偿,在诉讼过程中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工伤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员工工伤未评上伤残等级,不需要另外支付赔偿;

2、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谢谢邀请,职工工伤,没有被评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赔偿,但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和单位分别承担以下费用。

第一,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照发。由单位承担

第二,住院期间,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承担,

第三,停工留薪期间,由于暂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

第四,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按国家规定给予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

第五,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工伤职工进行伤残鉴定,产生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

第七,伤愈之后,由单位安排继续上班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2、产生的如下费用可以报销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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