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不上班离婚财产分割_女方没有工作,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3:22:19 人阅读
导读: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当今社会,从没见过嫁不出去的女人,就是傻子也有人娶,除非不想嫁。为什么呢?因为她能生娃,能够让你成为一名父亲,成为一名有担当的男人。连续...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当今社会,从没见过嫁不出去的女人,就是傻子也有人娶,除非不想嫁。为什么呢?因为她能生娃,能够让你成为一名父亲,成为一名有担当的男人。

连续两次逛超市,第一次,一位一米六几的中年男人,怀抱一小孩买单。买单结束,一位八岁左右的小姑娘,牵着背有点驼,走路一拐一拐的女人。爸爸,我想买瓶饮料。宝宝,没问题,自己选去我等你。好呢,不一会儿就买好,牵着一拐一拐的女人走了。

第二次,同样的四个人,又在超市出现。俗话说两次不相识的人,能够再次相遇就是缘分。小朋友,牵着阿姨的手逛超市,不是,是妈妈。前面还有爸爸抱着妹妹,这位妈妈把小姑娘使劲拉着,妈,把我弄痛了。哦,你不用怕,超市人多,就随便问问。小朋友把你前面的一支牙膏递给伯伯,可以吗?她对妈妈看了看,很有礼貌地递了过来。谢谢你,小朋友真乖,不用谢。你们每天都上超市,不,超市比外面安全,有时小菜打折顺便买一点,她爸爸工资挺高吧,不高只有三四千,节约一点生活还是没问题,一家人挺幸福的,嗯,孩子就是开心果。

现在问题来了,你有两个孩子,老婆又不干活,每月四千工资用五千,孩子小需要妈妈带的话,困难只是暂时的。今提出如果离婚的话,需要给老婆赡养费吗?做为男人,总觉得你魅力不够,一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二人是可以改变的,穷则思变。好好地做老婆的思想工作,自己劳动养自己嘛。如果她不在乎你和孩子,肯定要离婚,你有两个孩子,还跟她给什么赡养费,她有手有脚的,养好孩子就行。再苦,不能苦了孩子!

感谢朋友邀请,再见!

分局,证明分局。两次申请一般可以离婚。这种情况要注意:

1、保护好财产。

2、别让男方耍赖,导致不能离婚。

合法合情合理。

登记结婚后,双方的收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对方有无工作,挣钱多少。你挣得每一分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这是指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再说,另一方在家带孩子干家务,也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而努力,挣钱不分多少。

法律保障为家庭生活作出努力的一方。如果只有出去赚钱的一方在离婚时,才能分得财产,那么就会出现夫妻双方二人都出去工作挣钱,孩子、家庭、父母没人照顾的境况。这样,你追我赶的挣钱,家庭关系也不会和谐。夫妻二人,总会有一方对于家庭照顾多一些,也总会有一方努力赚钱,在外打拼。只有双方共同努力,家庭才能稳固。

因此,另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合理。

婚姻法规定,婚后双方的一切劳动所得,获得的赠与,继承等没有证明是只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其中一方长期没有劳动收入,始终是单独一方的劳动收入,那就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劳动收入。一切家务,家庭的事务都是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家庭劳动事务。家庭事务不产生直接的劳动收益,所以不能把一个家庭的家务活动与劳动收入混为一谈。原则上双方的劳动收益才叫婚后的共同财产,长期的单独一方的劳动收入,那不叫夫妻共同的劳动收入。关于家务劳动,那是夫妻双方在组织家庭和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必须主动应尽的义务。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阻碍他(她)人参加社会劳动并为家庭的生活创造劳动收入。家务劳动是双方自愿并必须承担的家庭义务,它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家务劳动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与工资收入,著作权,奖金等经济收入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夫妻之间如果一方长期没有劳动收入,虽然一方愿意供养另一方,但从法理上讲这个家庭的劳动收入就不是家庭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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