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可以,没冲突 经济补偿金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补偿 失业金只要符合领取条件,离职后就可以去社保局申请 领取失业金需要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离职后拿身份证、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完失业登记
能,两个不冲突
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补偿金
符合社会保险法中失业金领取规定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缴纳一年,非本人意愿失业,离职后在社保局办理完失业登记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针对题主这个问题,我想好多职场朋友对领取失业金的要求和条件都不太清楚,所以才会问一些看似无知的情况,现在我便借此谈谈领取失业金的一些具体要求。
①、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交满1年失业保险金,而且还不能有任何欠费不良记录,这是最最根本的条件,如果没有交缴失业保险金,一切都别想了!
②、辞职非你本意,而是用人单位将你辞退,让你失业;否则你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的。
③、失业人员办理了失业登记,并领取了失业登记证。
①、失业登记
需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社区去办理失业登记。并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以及照片。
②、审核、领取
只要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并会给办理《失业证》。第二个月,失业金便会直接打到失业人员的社保卡或相应银行帐户上。
通常失业金领取到你找到新工作,便自动结束,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这是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计算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主要是看到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如果时间较长,所获得的经济赔偿金要对领取失业金高得多!
这点必须要非常清楚!获得经济赔偿金应该是最划算的一种做法!
例如:如果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了5年,你至少可以获得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若公司强制解除合同,你可以得到至少10月的经济赔偿金!
希望我的分析能给你一点帮助,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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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职业病失业补偿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应当兼得的经济利益。
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发生在同一劳动者身上,所获得不同概念的经济利益,“看似重合,实为各得”。
一是劳动者因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被迫失业而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二是劳动者因在用人单位没受到很好的劳动保护,导致患上难以治瘉的职业病,无能力继续劳动了。劳动者因此失去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是用人单位违法引起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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