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太低怎么办_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4:31:55 人阅读
导读:违反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该如何解决?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通常,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

违反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该如何解决?

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通常,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具体标准为:(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违反国家征地标准怎么办?

1.不要签补偿协议。征地补偿违反国家补偿标准的,一定不要签协议。因为一旦签了补偿协议,后期想争取合理补偿就十分困难了。

2.多方面了解征收方信息。看征收方是否有征地批文、是否张贴了征地公告、是否公示了征收补偿方案?如果有相关材料,一定要及时保留好。要做到知己知彼,才能有的放矢,为后期协商谈判打好基础。

3.与征收方进行沟通协商。征收方的补偿违反国家补偿标准,被征收方可以有理有据的跟征收方协商,要求征收方给与合理补偿。在协商的过程中,要重点找有话语权的人进行沟通。沟通时不要轻易被吓唬,但也不要太过激,保持一个合理的度。

4.寻求法律救济。如果明显感觉通过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征收方态度强硬,无协商的诚意。此时,我们就要改变策略了,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就征收补偿方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一定要及时,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期行政诉讼。

您好,感谢邀请,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我国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我国有超过千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居住在棚户区中。此外,中国各地还有不少“城中村”、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厨卫设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对国有土地上的危旧房屋进行的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建制镇、《住房和城建建筑部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将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也纳入了棚户区改造范围。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棚改已经成为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这一概念的出现频率甚至比拆迁还要高。我国国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各地区要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

在征收拆迁的实践中,棚改的范围有被随意扩大的现象。有很多本不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城市房屋,甚至有些地方集体土地的房屋也被冠上棚户区改造之名,实际上却是搞商业开发,借棚改的名义来实施征收拆迁工作,以建设相关项目。很多被拆迁人好好的房子被拆,却只按所谓“棚改”的价格予以安置补偿,极大的损害了广大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拆迁人在遇到棚改的时候,一定要先做好判断,自己的房屋究竟属不属于规定中的棚户区。

涉及到棚户区改造,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安置补偿的问题,从棚户区的定义和改造范围,我们可以看出棚户区改造大部分涉及到国有土地和少部分集体土地。

如果房屋所在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

同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房屋所在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但涉及棚户区改造一般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房屋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是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的。

棚户区改造本身是一件为利好之事,有利于我们改善生活质量,但是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安置补偿方面,由于法律法规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安置补偿标准没有具体的规定,一旦掺杂着违法的程序和手段,在棚户区改造中就更加的模糊。所以地方在适用棚户区改造时,经常会遇到征收方将棚户区改造的范围自行扩大、借着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商业开发,更有甚者将偏远郊区的农村也列入“棚改”范围,而且补偿明显不合理。所以当认为安置补偿不合理时,我们应当及时与拆迁方反映协商,如果无果,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以避免维权时效经过。


城市要发展,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被划入拆迁征收范围。拆迁过程中很多被拆迁人最大的困扰就是补偿问题。有的被拆迁人遭遇征收补偿不合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不清楚应该参考什么标准,也不知道可以用什么途径争取?



首先,补偿标准是否过低,被拆迁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看。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而集体土地则参考《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各地方的拆迁补偿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可分为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补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拆迁项目实施意见和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定,同时也要结合房子、土地的不同情况。商业性质用房补偿要高于宅基地用房,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在评估商业性质用房时一定不要忘记要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其次,明确补偿不合理的原因,以便准确应对。

1.因无证或证件不齐而降低补偿。违法建筑被拆迁不予补偿,而无证房屋有被认定为违建的可能性,所以经常会被压价。但需要说明的是,无证房屋并不等同于违建房屋,因为房屋没有证件或者证件不齐的原因有很多,有的可能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人为失职所导致,这些情况不能认定为违建不予补偿或者降低补偿。


2.测量评估不合理。房屋征收估价有几个不同的方法,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等。成本法只考虑房子原来建设的成本,市场法主要考虑周边的地价和房价,收益


法则是考虑征收之后,开发项目会带来多少收益。由于大多数情况下,征收的土地后期都可能产生巨大的增值收益,所以仅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被征收人很不划算。

3.按往年标准进行补偿。如果有人告诉你几年前当地拆迁是怎么补偿的,因此现在也按当年的标准补偿,这样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我国大部分地方的房价行情时时在变,涨多降少,货币的购买力也在变,所以简单沿用以前补偿标准基本上就是降低补偿标准。



第三,申请信息公开或依法提起复议、行政诉讼。

当补偿过低,我们首先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政府设定的各项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如发现拆迁方没有按照补偿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在征收过程中,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建议被拆迁人针对当地实际发展水平,参考法律相关规定,合法合理去争取自己的权益。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欢迎关注北京京尚拆迁律师!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时,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据此,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下面,向广大的被征收人分享一下申请裁决的相关知识。

一、申请裁决的条件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和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二、申请裁决的法定程序

首先应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调解的,再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申请裁决。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除外。

三、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具体地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四、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

五、申请裁决的注意事项

(1)对进入裁决程序的案件不再接受信访请求。由于信访部门没有处理和裁决权利,很多问题不能得到根本解决。2005年国土部提出要求,今后凡是信访人通过来信、来访反映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引导其申请裁决。对于已经受理并在办理中的裁决案件,信访人就同一事项提出信访请求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书面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

(2)补偿标准争议不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虽是解决征地纠纷的主要途径之一,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补偿标准争议没有行政决定权和司法判决权,标准争议裁决作为一项具有土地补偿争议自身特点的纠纷解决机制,不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只有通过裁决前置程序后才可以进入行政审查、司法审查程序。

以上是京尚征地拆迁律师为大家提供的因征地拆迁补偿不满而申请裁决的相关信息。希望我的回答能助您解惑,祝您生活愉快!有任何土地房屋征收问题可以随时咨询。

问题:对拆迁的赔偿标准不满意该怎么办

提问的问题很简单,但涉及的法律规定比较复杂。对你的问题,结合我在政府部门的实际工作从以下两个方面回答:

一、拆迁补偿标准包含什么?谁来制定?

1.按照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具体实施。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另外,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偿价格即标准按照规定一般不应不得低于周边商品房的价格,但这是地方政府的具体实施问题,有关任何法条不会规定具体价格。

这以上就是整个房屋被拆迁时的标准。

二、对补偿标准不满意该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1.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这是第一次你对补偿标准不满意的救济方法。


2.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这是针对你的补偿结果不满意的第二次维权。

综上,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上结果维护你的正当权利。

以上是法的途径,至于其他途径诸如信访等方式,我想结果有好有坏,不做评价。

如果你村土地全部被征收,这也意味着你从此不再务农,这对不愿意种地的年轻人来说是件好事,虽然上了年纪的老人可能存在对土地的情怀舍不得,但也算结束了他们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

人均不足三分地,农民以后怎么办

如果你们人均不足三分地,土地征收以后只会对你们更有利,我个人分析,你们土地那么少,征收以前三分地也解决不了你们的日常生活和正常开支,换句话说,你也不是靠土地生活的

我想你们肯定是城乡结合部的菜民,不然的话,就算土地比较少的地方,每个人差不多也有一亩吧

土地被征收了,农民应该怎么办

无论是国家折迁征地还是民企开发商征地,都会依据国家相应政策给予征地补偿,如果是纯耕地,对地上种植物的青苗和蔬菜大棚以及水井也会依据相应的政策给予补偿,房屋院落,门房,仓库,鸡猪圈舍,都有相应的补偿规定,个人根本不用纠结

如果你的意思是,家里每人只有三分地,我要靠这三分地吃饭,不想被征收,那我想你们村也不只你一家,如果大家都是这样的情况并且大家都同意,建议你也要少数服从多数,因为政策不会针对你个人,也不会亏待你个人

农民没地怎样生活

①、把征地补尝款的一部分为自己农村养老保险增加份额,比如最少100,最多6000,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高挡位缴纳养老保险,必定是缴的多退休时拿到的更多,这也是为自己增加养老保障,因为你才是家里的顶梁柱,只有你好,你的妻子儿女和老人才好

②、为老人存上一份让他们放心的养老钱,因为农村老人每个月领的100元钱买药钱都不够,依据征地补偿款的多少为老人存上一份让它们能睡得着觉的钱,这也充分表示了年轻人孝敬老人的一份心意

如果还有余额,要为子女存上一笔上大学的费用,这也预示着无论家庭条件是否变好都能保证子女顺力读完大学。一切都安排好了,夫妻俩就可以毫无压力的找一份工作作吧

总结: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对于当地每个人能分多少?这不是我们个人能决定的,对于现有多少?怎样使用?承包期内是我们个人的权力,对待征地补偿,我们一定要努力争取我们应该得到的补偿,有不满意的地方,向当地政府提出合理的诉求,都会得到圆满解决的。

我是农家三姐,以上仅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个人看法,希望有不同看法的老师和朋友说说你的观点大家一起聊聊这个问题。

征地补偿标准低,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吗?

征地补偿标准低,怎么个低法?可以要求作出补偿标准的主管机关拿出相关依据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查看是否是依规办理。你要有硬邦邦的理由,和政府打官司,必须慎重。

如果是依规办理没得话说,你所谓的补偿标准低此议不成立。如主管机关不是依规作出的征地补偿标准,且相差甚远(差距不大就算了,为此劳民伤财不划算),你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力。此举希望不是很大,奢望改变的成功率微乎其微。

如果此举达不到预期则应准备材料走司法仲裁这条路。相信你的问题会止於此处。

再不济就剩下一条路:走司法程序了(即我们通常说的打行政官司,希望不会走到这一步)。总之,依法办事,切忌莽撞乱来,不可取!

拆迁补偿特别低,我该怎么办?

我国各地拆迁补都出台了价格补偿政策,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你在一二三四线郊区,你的拆迁补偿一定很高,每平方米在3000 ~5000左右,有的地方按你住宅面积分配住房。2015年我在市郊农村的同学吴政富,一家六口人分了三套房子,价值300多万,住房还有院落都算了面积,老房子也进行补偿,这里的拆迁户,家家富得冒油。

如果你处于城乡结合部,上级政府和开发商,要在此建厂办企业,他们和你商量价格,得到的的满意后,你同意迁补偿补偿也会高。前十年A村被市政府征收办钢厂,这个区域的上千户村民房屋拆迁,每平米5000多元,住宅大小面积算上,穷村家家户户都在城里买了房,家家还有存款。

如果你处于山区农村,新农村规划拆迁,国家没有补偿,当地政府给你无偿划给你宅基地,建房你自己售款。

2020年国家出台了拆迁补偿政策,补偿分类详细,这其中有许多条条框框,处于地理位置不同,拆迁补偿价格绝对不同。具体价格可咨询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拆迁办。

三农领域创作者:何满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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