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算什么性质_党员吃空饷违反什么法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6:35:13 人阅读
导读:这个不算吃空饷,因为病假按国家规定,就是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

这个不算吃空饷,因为病假按国家规定,就是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这得看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因身体,单位原因,可以到差五年退休,可以内养。也可能是单位的原因,可以留职留薪,薪水只是最低生活标准。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都不算是空饷,应得的。

类似的情况在体制内不少见。

小公所在单位就有一个。他是部队正团转业干部,刚来单位的时候给他安了个党组成员职务,后来因为他在部队时工作出了问题追查到地方,经上级有关部门研究给了他记过处分,退出党组成员职务安排副调研员。自此以后,这位老哥便以心脏不好不能上班为由,不再来单位上班,消失了两年。期间,除了几次领工会福利现身外,他几乎没有进过单位的大门。单位领导因此很多意见,好几次打电话给他,建议他办理病退,他不干;领导又建议他要不时不时来一下办公室,避免给人留下口实说他吃空饷,他毫不在乎。领导无奈,尽管心里不爽,奈何同事一场,不想撕破脸皮,最后只好听之任之。由于没人举报,尽管这位老哥长期在编不在岗,一直没有问题。事实上,像他这样子只要有人举报,有关部门一经查实,不但本人可能因为吃空饷被查,单位领导也会因此被问责。这在此前进行的吃空饷专项清理行动中已经明确。

所以,单位退二线的调研员或副调研员(现在叫二级调研员和四级调研员)如果长期不上班不在岗,又正常领工资,没有正当理由解释,只要超过三个月即可视为吃空饷,一经查实,除除按规定退回相应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外,其本人及其单位领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也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这在政策层面非常清晰。不过现实中,不少调研员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长期在编不在岗的情况时有发生。只要这个人做人不太差,单位领导和同事一般都不会去管他,因此尽管类似现象非常普遍,实际上也没谁出过事。

吃空饷,就是等于不劳而获,骗取国家钱财,个人认为,首先应该追究学校领导责任,起码监管不力,其次校领导与吃空饷的老师串通一气,按比例分这个钱,甚者校领导造假,多报老师人数。不管什么原因,既然吃空饷就应该把这部分钱退出来,上缴国库,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绳之法办。

造成这中吃空饷的愿意有:一,校长胆大包天,而且欺上瞒下的本领太高强了;二,本人也一定是手眼通天的人,不然谁敢充当他的保护伞?三,吃空饷的人一定和让他吃空饷的领导有共同利益的基础,不然他也不会铤而走险;四,也有可能是本校领导的直系亲属,为了让其在外有更好的发展,先暂时保住既得的编制,以便将来有个退路。这些都是贪腐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在公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必须杜绝。既然有这种现象存在,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监管机制存在漏洞,另一方面也说明某些单位领导在反腐倡廉的今天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手,真是根深蒂固,不容易被挖出来推倒。

吃空饷从法律角度说,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骗取和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触犯诈骗罪和贪污罪,部门负责人也可能涉及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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