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父母赠与未成年子女_父母给未成年子女买房算赠与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6:55:22 人阅读
导读:父母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应按如下手续办理:(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

父母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应按如下手续办理:


(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鉴于受赠人系未成年人,建议办理单方法律行为公证,即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当然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最好事先到房管部门询问清楚,按房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办理为妥。


(2)持办理的公证书、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房产所有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3)按房管部门要求到税收部门缴纳税收,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以免交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20%)、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7%)。契税(3%-5%之间)、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评估费、登记费不予减免。

  父母可以把房产赠与未成年的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父母赠予未成年孩子的房产不可收回。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二条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根据《最高法民通意见》  第6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父母给未成年子女买房算赠与。 夫妻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就包含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已经成立。因此,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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