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但没过户_离婚中约定为一方的财产,但是未过户,房产属于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7:19:04 人阅读
导读:如果夫妻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三年了男方拒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如果夫妻一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均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

如果夫妻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三年了男方拒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

如果夫妻一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均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房管局送达执行通知,就可以过户了。

签完协议还有可能出现反悔的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反悔,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会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女方提起诉讼要求男方配合过户,实质上是一种确权之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女方在《离婚财产分配协议》签订之后不超过二十年均可以提起诉讼。

离婚后房产过户是否需缴纳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 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

离婚协议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却没有强制执行力,离婚协议不履行就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诉讼,为了防止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可以在离婚时到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中经常一些分割房产问题,确定为一方,但是因为一些政策为或贷款问题,暂时不能过户到一方,那么在离婚后,房产实际还是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房产到底属于谁呢,这里还分情况来说

一、通过离婚协议来约定房产的归属,

如果是同构离婚协议来约定房产的归属,比如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于女方,暂时不过户,那么离婚后,这个离婚协议生效,房产根据约定是属于女方的,但是这种离婚协议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本身并不能直接产生物权效力,也就说如果没过户,女方就并不是业主,如果男方把这个房产卖给第三人,女方是无法向第三人主张返还房屋的,只能要求男方赔偿相应损失。 同时,这种离婚协议约定,如果男方不履行过户手续,女方还是得另行起诉来要求男方过户,所以这种离婚协议约定并不是最好的方式。

二、通过法院调解书来约定房产归属的

如果双方是通过法院调解书来约定房产归属的,那么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这个房产就属于女方了,因为法院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即便房产还没有过户,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也直接产生了物权效力,如果男方把这个房产卖给了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物权篇的司法解释,女方是可以直接要求第三人归还房产的,这是对物权的直接保护。另外,如果调解书中约定了具体的过户日期,如果男方不履行过户手续,女方是直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直接过户的,而这个是离婚协议做不到的,离婚协议没办法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约定房产归属,最保险方式可能就是通过法律调解书来确定。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有套房子分给女方因银行有贷款没过户,现在过户男方不愿意签字,应该怎么办的这个问题,肯定是男方后悔了,不履行离婚的协议,或者是贷款还没有还完,只要分清楚了,就能给你答复的。

你们是协议离婚的,只要协议离婚条款的内容是在平等的基础上,不受外来任何胁迫的情况下,是出于自愿签订的任何协议,哪怕再有失公允。只要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人,一经签字认可,离婚既成事实,这一纸离婚协议就变成了法律文件,在法律上立马就生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在银行按揭还贷的房屋,每一家银行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可以说按照正常的程序,还贷还没有完成的话,再凭离婚协议和离婚证,也是不能过户确权的,男方不配合过户是不想浪费时间。

如果说在银行按揭还贷的房屋,借款已经完全还清的话,女方要求对还贷已经完毕的房屋过户确权,凭着离婚证,和离婚的协议,在男方的配合下过户,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如今男方后悔了,不履行协议离婚的协议条款,女方完全可以将男方告上当地的人民法院,强烈要求法院强制男方履行协议离婚的内容,法院一定会支持你,还你一个公道的。

谢谢邀请;依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是在平等的条件下,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内容条款,只要认可签字,领取离婚证,这份协议离婚文件与法院的判决文书就具有了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就如楼主所说的,离婚协议表明房子归女方,剩余贷款有女方偿还,在没有将房子过户的前提下,男方是否还能争取获得该房产。不是我打击你的积极性,在一般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不大。

男方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条款,特别是像这种离婚的民事案件,只要你认可,一经签字,就是一口吐沫一颗钉,板上钉钉的事。后悔了,要更改过来,只要女方现在已经履行了偿还贷款的责任,不松口,可以说比登天都还难。

除非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在协商协议内容拟定的时候,受到了外来的胁迫,或者是对方有欺诈的行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将女方上诉到人民法院,诉求重新分割财产。说句老实话,这个证据上哪里去找啊,就算你找到了证据法院能不能采信还两说呢。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有充分的信心的话,可以寻求当地的律师,为你办理此事,律师会揭尽全力的使你的利益最大化。不指望律师,这其中有很多法律的细节问题,你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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