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首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_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7:39:59 人阅读
导读: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

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2、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债务你们平分。房产贷款你们平分,房产升值你们平分。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证据,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所以财产全部均分。

谢谢邀请!

这个题目显然是一个离婚房产的问题分割。但给出的问题中缺乏一个条件,就是是否登记在己方子女的名下。

因此,在回答本问题时,要首先进行区分:

如果是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不论首付者是谁,及以后是谁还的房贷,该房产都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如果是这套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父母还房贷,父母决定将这套房子赠与夫妻二人的,该房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父母明确决定将这套房子赠与己方子女的,该房产属于己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父母付首付,并负责偿还全部房贷,而将该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父母对己方子女的赠与,该套房产属于己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规定并未区分父母系出全资还是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形,故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屋贷款的情形,该房屋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存在较大争议。

根据公平保护的立法意图,该条规定的婚后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标的物应指不动产而非出资,只有父母通过全资购买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并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方可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房屋的,因此时父母并未支付购买房屋的全部对价,其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从而其无权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因此,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但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不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房屋无论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公平分割。


本题中,父母付首付并负责偿还贷款,应属于全资购买的情形。

因此,该套房产如果是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属于己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你还房贷,那么婚后共同开支全是女方吗?说实话我很瞧不起你,你那么有本事,那么会算计,你怎么不干脆在婚前把房买了?保险一点用父母名字买! 或者干脆aa 制,首付女方出一半,贷款一人一半还,开支全部一分为二各出各,既然想算账,就分清楚点。

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

如果是在婚前父母买的,不动产证上只写了你一人的名字,那婚后不论任何一种情况,这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父母出钱买的,这就有点问题了,必须处理好双方关系?因为这与遗产继承有关。

如果双方为独生子女,法律规定,女婿和儿媳无继承权。但是,如果丧偶女婿或丧偶儿媳对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认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婚后,父母出钱买房必须得考虑孩子的家庭关系。一般情况下,这种时候这个房子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是,现在的婚姻关系,没有谁敢保证都会白头到老,作为父母的,肯定不想让离婚的一方拿走自己的财产,只想把这个财产放在孩子一人名下,那需要父母的与孩子们说清楚,讲明白,应该可以说清楚的,如果讲不清楚时,可以采取其它方式,比如说赠予等。

但是,一句话,不论什么方式,都应保护好现有的家庭完好。

所以,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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