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钱给妻子还债是不是共同债务_妻子欠钱,丈夫是否要替妻子还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9:15:07 人阅读
导读:仔细阅读了问题的论述,婚后为了家庭开支借款,买房买车抚养小孩都是为了家庭的花费,这样的债务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来说,借条有夫妻双方签字自然是可以认定...

仔细阅读了问题的论述,婚后为了家庭开支借款,买房买车抚养小孩都是为了家庭的花费,这样的债务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来说,借条有夫妻双方签字自然是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即使只有一方签名,只要确定是为了家庭开支,一样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至于是否是高利贷,这个根据利息约定分析,年利率超过24%的就属于超过法律规定的高息了,如果没有起诉到法院,债务人自愿履行是个人意思自治,但是如果为了借款起诉了,对于后续的还款利息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最高24%年利率范围之内执行,对于已经支付的利息,前期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扣减本金,约定的年利率是24%至36%的部分偿还的利息不再扣除,抵扣前期的利息,约定的在24%年利率范围内的,按照约定履行。现在对于民间借贷有2015年新出的司法解释了,即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旧的1991年出台的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正式废除,其中规定所谓利率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条款也没有法律效力了,请大家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处理问题。

首先,既然一个男人选择了与这个女朋结婚,那么你们两个人就是要一起生活下去的,要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再者,夫妻同体,妻子欠了钱,丈夫有义务帮她还钱。如果这笔钱用在了其他不正当的人际关系或者生活工作中,那么作为丈夫,是你没有处理好与妻子之间的关系,没有事事想着与她沟通。如果这笔钱用在了家庭和生活中,作为丈夫,就更有义务帮妻子还清债务了。

丈夫在外借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

谢邀,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在外借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以分为两方面来看:

第一如果是是因家庭日常开支所负债务,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是日常家庭开支,给大家解释一下,比如说购买的房子、车子、柴米油盐、孩子的教育费、买衣服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

第二方面是,如果是借债的数额超出了日常家庭开支的这么一个范畴,将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数额比较巨大明显超出了日常家庭开支的范围。二是在借款时,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字,并且夫妻另外一方,在此后没有经过任何方式的追认,比如说,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上述两种情况法院一般都很难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

今天先给大家讲到这里,如果有更多的咨询,或者交流,请添加微信或者私信进行进步的,讨论交流,谢谢大家。

如果是合法夫妻,即有结婚证,不管是丈夫借的款,还是妻子借的款,不管是通过那种形式,在哪里借的款,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俩共同承担还债。

因此,现实生活中借钱,一定要谨慎。有些人为了一时兴起,不顾家庭经济收入,欠下许多债务,最后导致家庭破裂,生活窘迫。

要想安宁的生活,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事情,千万不要强求。不要做只有一毛钱,还想办一百块钱的事,最后因为没钱而借债。钱借了,自己用了,然后又赖着不还账,最后变成老赖。

如今的老赖可不是好当的,当了老赖,有可能影响自己许多事,甚至会影响子女的前途。

谢邀,上述问题中,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还债,从理论上来讲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而这个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要负担的债务,是基于双方在一起生活需要的,并且还包涵共有财产管理,处理,收益,分配,所产生的债务。

通俗点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婚姻关系中的某一人为共同生活对第三者所承担负担的债务。而这样的问题通常有是我们社会离婚案例中的难点。修改后的《婚姻法》虽作了明文规定,但还是在实际运用中难以做到最为准确的把握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的某一方在婚前借款购买添置的菜饭,婚后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二人未来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各种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为主体一同进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婚姻中的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收入用于家庭生活以及配偶开支的。

4.婚姻双方的某一方或者双方治病开销或者为双方负有法定义务人所负担的治病开销产生的债务。

5.抚养双方子女产生的债务;

6.负有赡养义务并因为赡养老人而产生的债务;

7.因夫妻一方或者夫妻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必要的正常的社会交往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9.经过夫妻双方协议约定后被认定为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其具体特征如下

1、共同财产以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为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本身因违法而导致婚姻无效的两性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在实际的生活中有着一定的难度,但是最为关键就是自己需要留意协议上的规定,只要自己的问题有着正确的方向就可以积极的处置,但是在有关环节的操作上会有法律上的支持,只要自己的准备符合有关的条例就可以解决,进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邀请。我认为,既然结婚了就是一家人,一家人就应该不说两家话,那个家就是你们共同的安乐窝。好好过日子,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和信任,心里不要有小九九,着摸那些几乎是零概率的极端事情。万一有一天谈到这件事,也会合理分割的,扣除婚前一方的实际出资,其余的全部视为共同财产。

依我之见:肯定的说如果‘’夫‘’所借高利贷是合法的话,依法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

为什么夫借合法的高利贷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债务也必须是共同债务。这是基于权利与义务一致的法律原则的制定的法律规则,现实生活也告诉我们夫妻之间,无论一方多有才能,多能赚钱丶其发财赚的钱,依法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都是夫妻平等的共同财产,一旦夫妻离婚在处分财产时法律规定的处分原则是‘’男女平等丶均分财产‘’。同样的道理,‘’夫‘’为了家庭正常的生活丶履行法定义务丶为生产经营活动对外所借合法的高利贷所产生的债务,依法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那么,什么是合法的高利贷?至于说到‘’夫借高利贷‘’,这里的‘’高利贷‘’,也要分清是超过国家承认标准的高利贷,比如超过国家银行规定利率36%以上的的高利贷,其所超部分的利息国家依法不承认丶不保护,这部分不属合法债务,也自然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里的高利贷的利率是银行标准以上的24%以下,国家承认的合法利息部分就应该算是合法债务,自然也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了。

三,那么,什么又是非法高利贷呢?如果‘’夫‘’所借高利贷,放贷者是赌场丶妓院、贩毒丶传销组织等非法活动的组织者所借并用于上述违法犯罪活动,这种高利贷与借款人之间的行为是国家严厉打击,依法是不予承认和保护的,自然,这种‘’夫‘’所借的高利贷依法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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