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跨省设立分公司吗_在外地设立分公司?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1:05:52 人阅读
导读:公司在外省不设立分公司,可以开立一般帐户或临时账户。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下:第十六条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

公司在外省不设立分公司,可以开立一般帐户或临时账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另外,开立一般帐户的手续为: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根据实际情况,注册分公司需要的资料:总公司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总公司复印件盖公章(5份)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总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加盖骑缝签字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打印出来并由工商局盖章,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在外地设立办事处也就是分公司,主要还是资质手续比较麻烦,这要看你公司目前的资质情况,如果你公司现在是三级,只能在不跨省地级市办理分公司资质核定、工商执照,如果是二级资质,可以不跨省省级市办理资质核定、申请工商执照,如果是一级资质的可以在任何一个地区办理资质核定和分公司工商执照,办理时需要带好现在的工商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外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然后凭你公司现有的资质等级证书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物业资质核定,最后再办理税务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然后加盖公章。

2.公司的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协议。

3.制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亲自填写好,然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沾到上面,去工商局提交就可以。

4.分公司注册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任职文件,主要担任什么。

5.公司章程的复印件,盖上总公司的公章。

6.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盖上公章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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