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在职期间不愿和员工签订合同,离职时却要求员工补签劳动合同,这明显是公司为了防止离职员工去劳动部门投诉而采取的办法!也说明公司对离职员工的不放心!
所以,对于这种钻漏洞的公司,坚决不签!而且还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不签劳动合同来获得赔偿!(当然,如果你觉得公司非常不错,存在感情,没必要这样做。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就赶紧去签,请忽略以下回答)
一、带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去劳动部门投诉并申请仲裁,理由是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二、追诉的补偿为:1、自入职一个月只有11个月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支付自己工龄的经济补偿金。
三、接下来就跟着仲裁程序走就好了,这种情况一告一个准!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您好:
您的单位明显违法!
1、首先,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您与单位在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不是像您的单位说的那样“养老也是只能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月份交起”。
2、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您所享有的权利:
(1)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后的第二个月起计算(必须在用工后一年内向单位主张)。
(2)要求单位补缴相关的社会保险,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
第9章第72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不知道你入职多长时间,因为未签劳动合同,企业从第2个月开始要支付双倍工资,支付到第12个月,所以你如果补签了劳动合同就没有双倍工资的赔偿了。
离职合同必须要祥细说明?并根据解除合同前后有依据证明原因方可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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