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精神病患者自己提出离婚_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9:17:35 人阅读
导读:首先如何界定精神病?一般界定精神病,有这样几个途径:第一,医院里诊断。第二,患者身边的人从患者行为和思维语言等判断。但是我要告诉你,这两个途径都有可能得出错误的...

首先如何界定精神病?

一般界定精神病,有这样几个途径:

第一,医院里诊断。

第二,患者身边的人从患者行为和思维语言等判断。

但是我要告诉你,这两个途径都有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一般所说的精神病,往往表现为他的思维有点矛盾,或者脱离现实,或者不能控制情绪,或者,旁人看来患者逻辑错误混乱,或者幻觉。

然而,如果你的理解力足够好,当你深入的了解患者的想法,你应该能发现,患者的语言和思想其实,都有她他自己的道理,只是旁人不理解。

例如,患者仇视你,很可能是,他真的对你很深恶痛绝,进一步的原因,你可能在语言或者态度上伤害过他的自尊心。只是你自己不知道!你以为你把他当病人是关心他,但是他知道,这是,你在伤他自尊心。

又例如幻觉。幻觉的来源有几个:一个是药物导致。另一个是患者在现实中痛苦,寻找自我解救的方式。他只能在,脱离现实的地方找到自我安慰,或者自我拯救。

还有其他现象。只要你有足够的理解能力,那么,你应该明白,患者大多数想法是有合理性的,只是他的合理跟你的和你有点区别。这点区别也不奇怪,因为他被歧视了,被伤害自尊心了。而你没有。

我接触过在普通人眼里的所谓的精神病患者。我发现那些患者,其实他的内心深处,都是对的。这是,他边上没有一个人理解。边上的人智商都比较低,只按照自己理解,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我对精神病患者很尊重,倾听他们说的话,听着听着,就发现,他们内心深处都是深深受到伤害过的。当他们受到尊重,受到理解,他们激动的情绪就会缓和下来,思维和逻辑的表现就慢慢正常起来。以致短期间完全成为正常人。

我发现很多医院对精神病的诊断是错误的。在这一点上,佛洛伊德,做得非常好。很多普通的医生,其实并没有对患者尊重,反而加深了患者的伤害。

如果你的老婆,表现出精神病症状。我认为你最好的办法是尊重她,信任她,倾听她,让她的心里矛盾缓和下,让她得到尊重。不要与她对抗。你最好不要把她当成病人了,而应该成为她的保护者,成为她最信任的。而不是相反,成为最伤害她的人。

心病还得用心治。不要轻易相信医院给的药。那些药反而会让人,产生幻觉,或者变傻,加剧病情,或者是病情的恢复难以逆转。

人心里的病,所以意识形态的,靠药物这种物质是难以治疗的。物质和意识是两回事。就好像不能用意识来解决物质问题。

另外,从命理角度讲,一个人精神出现异常,也有可能,跟玄幻的事情有关。命理师会认为她的意识灵魂受到干扰,这需要由道家法术来解决。我有一个朋友,就告诉我他们家里的亲戚,就是用法术来解决,解决的效果还是比较明显。不管真假,也许可以尝试一下。

先不要想着离婚。如果离婚了,她一个人怎么生活?你先要让她开心。只要做好这一点,你已经相当不错了。

如果我前面说的这些道理,你还是不理解,或者你对他的自尊心会造成伤害,那么离婚也许对她来说是一种解脱,是一种好事。

你现在最好,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当你能理解对方,那说明你聪明。

【事件】

小关和妻子小张2007年登记结婚。起初双方感情非常好,彼此之间都心系着对方,有聊不完的话题。小张偶尔犯些小脾气,小关也都不以为意,认为女孩子这样反而更加可爱。

后来小关发现,小张发脾气变得越来越没有节制,理由也越来越莫名其妙,有时甚至在朋友聚会时当面发飙,让大家都很难堪。小关开始怀疑妻子在精神上存在一些问题,于是哄着妻子去了医院做了相关方面的检查,果然被告知妻子有偏执型精神病。这下小关傻了眼:一来长期和精神病患者相处,自己的精神状态也会受到影响;二来偏执型精神病存在遗传的可能性,这会影响到将来的传宗接代。

在没有想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之前,小关只好寄希望于用药物控制妻子的病情,希望妻子的状态能够好转。经过数年的时间,小张的病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二人间的感情也逐渐趋于平淡,争吵更是家常便饭。小关萌生了结束这段感情的念头,但妻子的情况太过于特殊,又听说法律上规定夫妻之间互相救助的义务,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段婚姻。


【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夫妻之间是否离婚,仍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夫妻之间互爱互助,互有抚养义务,是原则性规定,但具体到个案,不足以对抗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换句话说,只要小关坚持起诉离婚,调解不成的,法院是会判决二人离婚的。但是,无论是从情理角度还是法律角度,小关应给予患病的妻子小张一些经济上的帮助。

精神病人属于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的人,那么双方不适合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婚前就知道女方患有精神病的,或者婚前就知道女方有精神病史的,法院或民政局不会支持离婚,因为这行为属于遗弃。

如果是婚后女方才患有精神病的,自己己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处境,而且已经到了没有感情可言的地步,自己只能选择起诉离婚这一步棋可走。

精神病的病人,在法律上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没有控制力和辨认能力,自己更不能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任。 婚姻法中有一条支持离婚,至于第几条就记不清楚了,题主可以咨询律师或自看婚姻法。

大概程序是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由新的监护人代理患病的一方,然后男方才提起离婚诉讼,男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可以提出离婚。

女方既然是精神病患者,就没有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权利能力。这种情况下由其监护人待其行使决定权利。

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

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

2.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但患者和亲属隐瞒其精神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复发的;

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

女方是精神病患者,和你结婚了而且还有孩子,如果你真心想照顾你的精神病妻子,她提出离婚,那你就不要去在意一个精神病患者说的话,如果你不想照顾你的精神病妻子,你也想离婚,离婚后你的精神病妻子是没有能力照顾孩子的,孩子应该由你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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