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增值税由卖方承担_增值税是否可以约定由买方缴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3:19:46 人阅读
导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中约定由谁交税费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则的,如果二手房增值税又卖方缴纳的话,那么房屋的交易价格会有所上涨。更多关于二手房增值税是买方交还是卖方交的...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中约定由谁交税费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则的,如果二手房增值税又卖方缴纳的话,那么房屋的交易价格会有所上涨。更多关于二手房增值税是买方交还是卖方交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二手房增值税是买方交还是卖方交

合同中约定由谁交税费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则的如果二手房增值税又卖方缴纳的话,那么房屋的交易价格会有所上涨。

二、二手房过户费需要多少

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

三、二手房如何继承过户

1、继承房产的费用有:⑴公证费: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⑵继承公证费:80元/单,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2、所需材料:⑴公证处需要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 注: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这样就要求证明当事人即为所有继承人并且都自愿放弃继承权。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它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三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二手房交易税收缴纳义务由谁承担。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二手房增值税是买方交还是卖方交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如果货物买卖合同的双方对税费承担没有约定,增值税归谁承担的本质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范畴!

一、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1、什么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是增值税法规定负有增值税纳税人义务的个人或者组织!根据增值税是流转税的特性,在流通过程中不断向下游转移的现实,简单的描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就是提供货物、劳务、服务的销售方!

2、买卖双方对于销售合同中是否含税没有约定的,理论上增值税归哪方承担?

买卖双方对于销售合同中是否含税没有约定的,该销售环节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卖方!因此,对于合同没有明确是否含税、没有明确增值税的实际承担者,合同价格默认为含税价格,同时增值税的实际承担者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即销售方!

二、没有约定增值税承担者,在现实工作中的处理?

通常情况下,合同没有写明是否含税、是否由买方承担增值税等约定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参照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承担税款的理论,由卖方承担增值税税款。

但是,现实工作中,增值税的实际承担者差别比较大。总体来说,增值税由谁承担是由强势的一方指定,弱势的一方被动接受!刚刚,写此问答之前,笔者的一个客户就遇到这样相同的问题,经过来来往往的数次电话沟通,对方撂下一句话:“你不承担税金,不及时开具发票收款,这笔款又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这就是工作中的现实,纳税义务人承担税费是理论基础,但仅仅是理论基础!

三、思考

笔者做财税辅导工作多年,对中小微企业一再要求合同必须写明是否含税。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确有一下两种情况屡屡发生:

1、对合同约定的条款不够重视

很多读者觉得这样的态度做生意太不可思议了!但现实很多小、微企业主长期错误的认为合同只是一种生意的形式,仅仅是配合“甲方”管理流程。签合同时,提笔就签拿章就盖。对相关税务知识不甚了解,也不屑了解。在知识经济环境下,只关心钱不重视知识,最终为钱苦恼,一旦发生纠纷,吃亏的是自己!

2、合同由强势的买方主导

很多中小、微企业在经济业务活动中,是没有话语权的,买方说什么基本就是什么。笔者的一家客户,常年提供清包工服务,甲方通知开工,只有电话通知,没有书面进场通知,更没有签合同!每年1000万左右的业务量,基本都是临近收款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流程补合同!

3、合同对于增值税的约定

合同对于增值税的约定,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商品(货物、服务、劳务)明细,不含税单价,税金,价税合计!详实的约定是对买房的负责,也是对卖方的保护!

即使现实工作中流于形式的合同,企业主和财务法务人员需要认证对待!

假设100万的房子,税费总计为3万,约定卖方实收100万,买房承担交易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若是卖到103万,多数卖方愿意承担税费,反正实际到手的100万不会少;

(2)若是卖100万,还要卖方承担税费,则卖方实际到手的价格只有97万了。

合同的签订,基于买卖双方自愿原则,你觉得不合理可以跟卖方协商,看对方会不会搭理你,若卖方不愿承担,你的可以选择买或不买。

根据所述问题的补充:

1、已签订买卖协议(年前签了),

如问题所述“年前签了一套二手房”,即:表示合同生效,并具有法律效益,后期的纠纷均按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签字、画押、交钱,若卖方无过错,也不构成违约的情况下,定金是基本要不回来了的,具体数额以实际交的定金为准,交的够多也还是可以退回部分定金的。

2、违约责任。

如果买方选择不继续交易,或者不按合同约定是内容执行,属于买方违约,买方的定金可能就拿不回来了;

若确实不买了,就看“有么有空子可以穿一穿”了,例如:(1)合同(买卖协议、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税费承担方,并且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仅仅只是口头承诺;(2)卖方就房子问题有无对重大瑕疵隐瞒;(3)卖方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履行相关的义务等等。


3、现实房产交易中,三种税费的承担方式。

(1)买房承担,卖方以成交价为实际收款,交易中的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中介费等等均由买方承担;

(2)各税,个税的含义就是,买卖双方承担各自的税费,卖方承担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买方承担契税。

(3)卖方包税,买方以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实出价,其他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从卖方售房所得款项中扣除。

总之,房产交易中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已详细阅读合同相关的条款,并就合同条款无异议,同时在合同上在签字画押,之后的纠纷以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购房者理应在签订合同之前的沟通,已经清楚的了解了相关的费用,并在合同上有明确的文字体现。

您好!通常卖房子会因为出让方式的不同,税费也会有所不同;不同的税费,承担方也有所不同,所以第一部分将就不同出让方式的税费和相应的承担方进行解释。第二部分,将陈述实际操作过程有什么差别。

第一,不同出让方式的税费和相应的承担方

1、买卖出让,也是最常见的出让方式,涉及的税费有契税、印花税、增值税、个税、增值税和少量工本费。

(1)契税:契税由买方承担。

如果买房名下没有房产,且房子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那按买卖价格的1%收取契税;

如果买房名下没有房产,且房子面积超过90平方米,那按买卖价格的1.5%收取契税;

如果买房名下有房产,那么按买卖价格的3%收取契税。

(2)增值税:增值税由卖方承担。

如果房龄未超过2年,那么按买卖价格的5.6%收取增值税。

如果房龄超过2年,那么增值税免征。

(3)个税:个税由卖方承担。

如果房子对于卖家“满五不唯一”,那么按买卖价格的1%或房产购入与卖出价格的差价20%(取高)征收个税。

其他情况免征个税。

2、赠与出让,这种出让方式相对少见,通常用于免费赠与、或想要达到附条件赠与的情况。

涉及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增值税由卖方(赠与方)承担。

如果房龄不满2年,那么按政府评估指导价的5.56%收取增值税。

其他情况免征增值税。

(2)契税:由买方(受赠方)承担。

按照政府评估指导价的3%收取。

(3)印花税:由买方(受赠方)和卖方(赠与方)分别承担。

双方个按照政府指导评估价的0.05%征收,合计共0.1%

(4)个人所得税:由买方(受赠方)承担。

按照政府评估指导价的20%征收。

如果是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则免征增值税和个税。

第二,实际操作有什么差别?

现在属于房市上行阶段,所以卖方的议价权比较高。虽然在规定上,很多税费都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但实际操作上,都会将税费转嫁给买房。而在买卖双方商议价格的时候,也通常会扣除税费考虑,也就是说“卖方到手的钱”和“买方付给卖方的钱+税费”这两者达成一致后,才算是价格谈拢,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谁支付税费也就不太重要了。

希望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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