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_为什么会和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2:49:57 人阅读
导读:我是@实战新HR,欢迎关注点赞转发评论,感悟传递职场正能量!这个是一个涉及有关劳动关系转移的问题,是否主张补偿或赔偿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一、关于原单位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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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一个涉及有关劳动关系转移的问题,是否主张补偿或赔偿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关于原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后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在原单位干了八年,在同现在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原单位劳动合同到期,排除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属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是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原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现在劳务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由现在劳务公司认可或承认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龄的,原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权?

因此,如果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劳动合同,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未就劳动者工作年限同劳动者及现在劳务公司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向原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甚至赔偿金,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维权。

特别提示:

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逾期不支付需要加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对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未支付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未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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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明确地并且肯定地回答,被派遣的员工一定要与派遣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派遣的劳动公司之间产生劳动纠纷时,正当合法的权益维护的基础。但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得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与派遣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各项权益

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合同时长,加班费,上班时间,社会保险(即五险的交纳)等等,确认要与现实的情况相符合。

关于与用人单位产生辞退或工伤情况如何处理

因你现状是一个是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一个与你产生劳动雇佣关系的用人单位,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用人单位会发你的工资转发给派遣公司同,然后再由派遣公司发放给你,五险一金也是劳务派遣公司帮你邀纳,即在B公司做事,A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放发薪资福利。所以你要注意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你出现被B单位辞退或是在B单位发生工伤事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A单位应该负担什么的义务,要签合同时最好约定清楚。

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那么你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派遣公司负责,工资可由被派遣单位代发。

1、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2、劳务派遣制员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公司或人力资源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属于服务单位正式员工,说白了就是临时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主要出现在一些低下工作,如操作工等!比如你在A工作,但是A与B有协议,你与B签合同,由B派你到A工作,你与A木有合同关系,你是B的员工。

  3、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制是与劳务派遣制等其他用工形式相对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制是我们和所工作的单位签劳动合同,属于服务单位正式员工,可长期工作,在单位有升级机会,发展空间大,比较有保障。比如你在A工作,你与A直接签合同。

  4、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期限方面的区别 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 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 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 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 就业的重要作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派遣员工维权的基础。

  5、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自行拟定。

(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不确定,即可以是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

(2)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关系,有的仅是经济关系;

(3)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除此之外,还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而劳务合同关系中,一方只需给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而不需要购买社保,因此,若劳动者要求对方为其购买社保的,一般得不到支持;

(4)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纠纷则依据《合同法》进行审理,不能适用劳动法。

1、工伤保险是劳务公司负责购买,用工单位不承担如何责任,因为你的劳动合同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伤认定可以个人申请(自工伤发生一年内),也可以单位申请(自工伤发生30天内申请),如果单位申请,超过期限,就由个人申请,申请必须准备的材料:伤者的受伤情况说明、证明人的情况说明、身份证、单位证明、劳动关系证明。

3、经过工伤认定后,报劳动局申请伤残鉴定,并提供:医院住院的整套资料、单位证明等。

4、准备的材料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工资证明、工作关系证明、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资料等。

该合同属于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仅仅通过劳动协议是不能确定的。 许多劳动者分不清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并且容易发生两种错误认识。   第一种认为,两者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单位支付报酬,因此,签什么合同都一样,双方都构成了劳动关系。 另一种认为,只要合同上写的是劳务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基于第一种认识,很多劳动者在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去劳动仲裁,但对于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动者,往往被告知不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应按照合同法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基于第二种认识,劳动者虽然与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因为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所以在面临自己劳动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也只能自认倒霉,不愿意主动提起劳动仲裁。   事实上,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来进行区分。 就说这么多吧,如果生活中有什么不清楚的都可以私我,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这个没办法签订真正合法的合同,因为你自己也很清楚,不能再劳务转包,严格来说只能是和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名义上必须是你劳务公司的工人,各地劳动监察部门也是这样要求的。但实际上极少有人这么做,太麻烦,工人流动性很大也不现实。可以分别与包工头的各个班组签订钢筋工合同、木工合同、水电合同、架子工合同等等,让包工头提供各班组工人全体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全权负责工人工资结算发放。尽管依然不是那么合法,但是万一到了诉讼的地步,即使形式不合法,主要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依然会认可的。这其实是下策,无奈之举,也是天朝建筑业特色之一。真正有效避免纠纷的途径,还是得找你知根知底很了解很可靠的包工头,不然依然存在各种讨薪闹事风险,甚至包工头卷款逃跑,到时候还是要由你劳务公司来承担。只能严格管理加上祈祷,不要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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