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_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5:07:58 人阅读
导读: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自然终结,无需履行了。《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自然终结,无需履行了。《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简单的说,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1、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2、债务人(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谢邀,这几个都是多人侵权中的概念1.连带责任是多个侵权责任人对外负连带责任,而对内根据每个人的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即被侵权人得向所有侵权人请求全部赔偿责任,而侵权责任人中的每一个人有对被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义务。2.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不同,侵权人对外只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即被侵权人向所有侵权责任人中的一个要求损害赔偿时,只得向其请求其应承担的份额。3.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而对内只有一个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比如产品责任,厂家和销售者对于顾客承担连带责任,而内部则由过错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例:甲在乙商场买了丙厂生产的电饭锅,后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发生爆炸,造成甲受伤。后甲请求乙商场和丙厂赔偿其损失,乙和丙都有义务赔偿甲的全部损失。乙商场全部赔偿了甲的损失。但赔偿之后查明电饭锅爆炸完全是丙厂生产的问题,则应由丙厂将乙商场赔偿甲的全部数额填补给乙。此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4.补偿责任侵权责任人中一方在其他侵权责任人能够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只有其他侵权人不能够全部赔偿且其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不能赔偿部分的赔偿责任。例:甲劳务派遣公司将A派往乙厂工作,A在施工期间操作失误致一路人B受伤。此时乙工厂面临倒闭,只能赔偿B一部分损失,此时若甲公司对A的选用有过错,则对乙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若甲公司对A的选用无过错,或者乙厂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则甲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的即补充责任。

比如王大和王二是兄弟俩,王大欠王二2万元钱。

王二死了,没有别的继承人,遗产全归王大继承,其中也自然包括王二对王大2万元钱的债权。这样,如果没有别的特殊情况,债权就自然消灭了,王大捡了个大便宜。如果王二死时还欠张三5万元钱,则债权不能自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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