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分传票的性质,应诉传票你可以不去,法院有义务给你送达。如果是开庭传票原则上必须去,否则会导致法官缺席判决,判决结果往往对你不利。
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被告及法院主要关注是否属于赌债、是否存在刑事套路贷的违法情形、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是否存在砍头息、实际出借金额、已经偿还金额、利息是否超过法定标准的情况等一系列问题。
如果被告对上面的问题都没有异议,那可能出庭不出庭并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对上述任何一个问题有异议,那么肯定是要出庭抗辩会比较合适一点的。例如借10万块钱,结果借款时原告当场就把第一个月的利息1万块钱给扣掉了,实际到账金额只有9万元,那么这里很明显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实际借款金额为9万元,第二个问题是利息超过了法定的2%的标准。
被告未到庭的,不影响法院的审判工作,只不过由于被告未到庭进行答辩,因此法院只能采纳原告一方的陈述,例如原告起诉称出借10万后从来没有还款,实际上有可能已经还了1万了,然而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抗辩,那么法院也无法查明是否已经还款、只能采纳原告的主张。从这一方面而言,被告没有到庭抗辩就是吃亏了。
至于说到法院判下来之后被告不执行的问题,那是另外一个范畴,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在网上是到处都可以看得到的
《根据”不告不理”的刑事诉讼原则,检察机关不起诉,法院不得对任何人定罪处以刑罚!》
”欠二十万,判十年有期徒刑”?只有二百五的法盲歪律师才会开这种黄腔。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丶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公诉丶人民法院才能经审理对刑事被告人定罪处以刑罚。
请问:欠款在我国刑法中是什么罪名?
请问:本案公安机关又以什么罪名立案侦查欠款者?
请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吗?
又请问: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刑事公诉吗?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刑事公诉,法院判谁的刑?……
这法盲歪律师丶开黄腔!
当事人欠银行二十万元,既然银行仅仅以民事违约将当事人起诉到法院,那么,当事人以民事被告的身份拒绝到法庭,依法只能承担不利的缺席民事判决后果。一旦法院的缺席民事判决生效,银行有权申请对其强制执行,如果该欠款者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则构成”拒执罪”,在这种情况下,欠款者则可能坐班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问题中说的很单一,按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案件,被起诉后(称被告),经法院传票送达后不出庭的,一般情况法官可以缺席审判,在必须出庭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也就是说被告开庭不来并不影响案件的办理,法院接着开庭审理。正常原被告双方都到场的,法官会全面审查案情,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这是双方的权利,如果被告不到庭可能导致答辩权的放弃,不利于法官查清事实,相应不利后果会由其自己承担。建议被起诉了,积极准备答辩、应诉(开庭时间及涉案原因法院都会提前通知),按期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4、109条及《民诉意见》112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再看本案单独提出的因为借款纠纷,没有还款导致被起诉,是否要应诉的问题,首先,确实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借贷关系,有借款产生,实际也没有按约定还款,那么出借人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这是正当的维权途径,借款人作为被告,如果不到庭处理自己丧失上述所说的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外,也并不能达到拖延或者不履行债务的目的,法院审理,判决需要还款的,判决生效后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涉及到之后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问题,还有可能会面临罚款及拘留处罚。望慎重对待!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5000_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5000领多少?
判处刑罚指的是取保候审_被取保候审,没有经过检察院,和法院宣判,算有案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