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的房子婚后加名字_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4:38:19 人阅读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老婆的名字,现在有很多人都很困惑,一旦夫妻发生矛盾闹离婚,会不会被女方分走一半房产,这是一个摆在未婚青年不敢越雷池半步的问题。以至于有很多伴侣,在这个问题上不得不停下了爱情的脚步分道扬镳。

其实,自从2001年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新的婚姻法实施以后,就有明确的规定,在婚前独资全款买房的,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并不因为结婚它就会变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个人的婚前财产,个人有绝对的使用权,变更处理权,以及买卖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侵占和干涉房屋拥有权者的行为。

有的对房产没有拥有权的,在结婚的时候,往往会以对方是不是真爱,或者是为了婚后的所谓安全感,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好像就对不是自己的房产宣誓了主权一样,占有了拥有权。其实,这都是在做黄粱梦,自我安慰罢了。一旦离婚,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婚前的个人拥有者,它永远不能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什么情况下,婚前的个人房产可以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呢?对房屋有拥有权者的一方,将对方的名字加上了房产证,并鉴有特殊的约定,无偿自愿的将房产的一半赠予了对方。这就相当于拥有权者自动放弃了全部财产的一半归属权,才能使婚前的个人财产变成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假如离婚,才会出现各占一半房屋拥有权的局面。

为什么非要加上你的名字?你出一分钱了吗?加上你的名字你不觉得你很无耻无畏吗?就因为你嫁给他你就得写上你的名字?房子是给你们婚房,不是给你的财产,如果你不与他结婚,你跟人家屁毛关系没有。你和他结婚你可以尽情地住,但婚前的财产,你想都别想!不要有这样臭不要脸的想法!显得你与人家结婚就是想骗人家的财产,这样反倒拉低了自己的形象!

根据婚姻法,婚前房产加上也白加。所以是伪命题!我只一个且是女儿,即使可以达成共同财产的目的,我也不会同意加上女儿名字的,但我有一个传统思想,婚后男人的大部分收入要交给老婆,说实话,女人普遍安全感很差,做为男人要给她一些安全感,这是做男人的基本胸怀,随着时代的变迁,估计九零后或者零零后以后都是AA制了,没什么家庭责任感了。

法海一粟认为,如本案情况下,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分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1、涉案房屋原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因为题主说了,该房屋系男方婚前全款购买,因此,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涉案房屋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2、加名的法律意义。夫妻一方要求在另一方所有的房产证上加名的新闻屡见报端,这说明,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比较常见。那么,加名的意义何在呢?法海一粟认为,加名的目的,就是请求加名的一方,希望获得另一方所有的房屋所有权。否则,加名就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就是说,如果加名的结果,并不能使得请求加名的一方获得任何利益,那么,就不会有加名的意思表示。

3、加名的法律后果。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前述规定在法律上称之为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双方一旦对此进行了约定,就依法具有法律约束力。从加名的原因及结果来看,法海一粟认为,加名行为,就是以行为的方式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的行为,一旦加名行为成立即双方在房产登记部门进行加名登记完成之后,该行为即产生法律效力。就是说,自此之后,该房屋即由原来的一人所有变成共同所有。请求加名的一方成为该房屋的共有权人。

4、离婚时,女方对于涉案房屋有权请求依法分割。这是因为,涉案房屋已经由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如此,女方作为共有权人,当然有权请求依法分割。

加名有风险,且加且谨慎。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即然加名字就不要考虑离婚

婚姻法规定婚前是谁的房子离婚后还是谁的,加上你的名字也是没有用的,如果他犹豫那是他不懂婚姻法。

依我之见:离婚时,该房子己变成了夫妻关系存续期的夫妻共同财产了

为什么婚前男方个人房产就婚后已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了呢?

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根据案例介绍情况该房屋系‘’男方婚前财产‘’,男方与女方结婚后,该房屋依法仍然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

二,但是,为什么又说婚后已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呢?

通过提问者所介绍的情况:作为婚前房屋的个人财产所有权者的‘’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加了女方的姓名‘’,这个‘’加姓名‘’的行为属于己将全部产权的部分‘’赠予‘’给了其妻,法律尊重公民之间基于自愿基础上的‘’赠予‘’行为,并作为实践性合同,一旦赠予的标的物实际转移为受赠人,该赠予合同就完全实现。就本案例而言,作为房产的赠予合同的实现还必须经国家房产管理机关审查过户登记该赠予合同方才完全实现并依法生效,而案例叙述很显然男方在婚后自愿将自己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一部分产权赠予给女方,并且依法在国家房产管理部门在原房屋所有权人基础上又增加了该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至此,该房产己由单一产权人依法增加了产权共有人后己变为房主与共有人的共同财产,而当时房主与共有人系夫妻关系,所以,经国家房产管理部门增加登记颁证后,至此,该房产己属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了。

三,提问者问‘’如果离婚,该房该归谁‘’,通过本人上述分析应该明白夫妻离婚时该房产归谁,你说是不是?归谁?一一依法归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