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_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0:16:44 人阅读
导读:单位经济性裁员的,应当依法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同时单位应...

单位经济性裁员的,应当依法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同时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被公司裁员或者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要看具体原因具体对待了,有些原因导致的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有些原因导致的辞退是必须有经补偿金了。

首先说“裁员”和“辞退”在法律上都是指企业方和员工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不同的是,辞退是具有针对性的个体,裁员具有普遍性的群体;

法律对于裁员的界定:

所谓的“裁员”就是经济型裁员的意思,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经营不善或市场的其他原因需要和员工批量解除劳动合同。以裁剪员工数额减轻企业负担,达到企业轻装上阵存活下来的目的。

其次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被许可批量裁员:1)进入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裁员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这里所谓的批量裁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指企业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方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组织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上报裁员原因和裁员方案,同事告知所有被裁减员工,方案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方可以裁减人员:

这里需要明确一点的是:裁员方案里面的被裁退员工,不能有法律禁止的一些情形出现,否则就要面临劳动纠纷。比如(在“三期”的女职工,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

有关辞退的界定:

一般来说讲,辞退分为无过失性辞退和过失性辞退;具体它是指企业方和员工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行为措施。过失性辞退:指企业方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的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措施。两者相同之处在于都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同之处在于过失性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并且这种辞退是强制性的;而无过失性辞退企业方是通过和员工本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必须向员工个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所以综上所述,只要是发生裁员的情形,那么企业方就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个人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辞退只有在无过失辞退的情况下才有经济补偿金,过失性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照员工在企业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企业方违法裁员或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现实状况已经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方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企业方拒不履行劳动合同,又不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本人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时需要携带能够证明和企业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一切资料(比如劳动合同,工牌,出入证以及所有个人经手的书面性材料)。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60天内做出仲裁裁决。

仲裁结果出来以后,员工个人对此结果还有异议的话,带着仲裁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需要明确的是没有仲裁裁决书,法院是不会直接受理此类劳动纠纷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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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28条、劳动部《若干问题意见》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首先要肯定的说:公司是不可以随便裁员的。

公司裁员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可以和劳动者相互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维持生产需要大量裁员。这种情况必须经职工工会委员会同意,并上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三,公司以降薪、调岗等非法手段变相裁员。

以上第一、第二两种情况公司属于合法裁员。但必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种情况公司属于非法裁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非法裁员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

另外,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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