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抚恤金和公务员一样吗_参公人员抚恤金是多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3:35:03 人阅读
导读: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职工死亡后丧葬费一般是一样的标准,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

 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职工死亡后丧葬费一般是一样的标准,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参公管理人员和公务员是有区别的,具体差异如下:一,公务员特指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比如行政、司法、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得依法取得有关执业资格并经国考或省市公考等形式而入职的人员一般而言就是公务员。二,所谓参公管理人员就是参照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的非公务员编制的其他的执行国家公务或社会事务的工作人员,比如从事各级共青团、妇联、工会、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的公务人员,比如在中国法学会、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等人民团体内部的从事日常公务的工作人员,而且同时必须在上述机构中已经取得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一般而言才能被称得上是参公管理人员,这类人员一旦获得进步向上机会,其实在晋升、晋级、升迁等方面与公务员待遇基本上是相同的、一致的。三,在国家机关或地方各级机关中从事综合、后勤等非管理岗位工作的获得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以及中央或地方直属重点大学、科研院所、骨干企业中已经晋升到处级或以上干部,一般而言也是属于参公管理人员,其晋升任职通道及其政治福利待遇与公务员基本上都是对应的、协调的。综上所述,参公管理人员与公务员是有区别的,但从发展、晋级、升迁及待遇角度看问题,实际上还是机会平等、人人平等,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组织人事制度的多元化、圆通性、包容性的重要特色,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成长制度优越性的具体表现。

有人说,单位性质不同养老待遇和抚恤金待遇差别很大。是这样吗?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建国以后70多年的发展时间里,情况复杂,各种标准也非常多样。不仅仅是单位性质区别不一样,而且各区域也有很大的不同。

最初的养老制度,丧葬、抚恤待遇的变化

实际上我国建国以后,率先就在东北实践了有关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障制度。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国家建立了退职养老、工伤、生育、丧葬、遗属、救济等保障。现在《劳动保险条例》的丧葬、遗属救济政策仍然使用。

1957年,国家通过《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建立起了退休退职制度。并明确对因病非因工死亡去世的职工,发放一定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伤葬费相当于本人2~3个月退休费,一次性抚恤金是按照6~9个月本人退休费确定。

1969年,国家停止计提劳动保险基金,所有的养老责任转为用人单位承担。当时的退休待遇,企业职工是由企业行政方负责,机关事业、群众团体等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费是由民政部门从优抚费项下支付。

退休费、丧葬抚恤金,实际上已经脱离了保险的范畴,变成了一种单位的福利。

1991年,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企业职工全面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国营企业是从1986年10月开始试行。不过,机关事业单位从来没有实行过养老保险制度,一直是有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退休费、抚恤金、丧葬费等待遇。改革一直较为缓慢,直到2014年10月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抚恤金标准,国家是有统一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抚恤金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加上本人生前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的40倍。事业单位抚恤金是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20个月计发。

2011年《社会保险法》实施,明确因病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可以享受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后来,各个省市陆续出台了最新的规定,建立起相应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制度,相应的待遇一般有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毕竟过去的制度是要求有用人单位承担,一旦用人单位倒闭了,那就没人承担了。这样,也切实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

比如企业退休人员各省市标准:福建省丧葬补助费是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遗属抚恤金按照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的5倍发放,根据缴费年限不同有所不同。

贵州省是两个月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是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的20倍。

浙江省丧葬补助费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缴费年限不足15年,按照1万元发放,超过1万元的每多一年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万元。

上海市丧葬补助金,是二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是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6个月、9个月或者12个月标准发放;上海市还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目前标准是57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发30%;从2010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去世后,在执行原政策规定基础上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

综上所述,目前各省市的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待遇都是不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同地域差别比较大。希望国家能够在推动养老保险全省统筹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全国统筹层次,未来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

区别

1.编制性质不同,参公不属于公务员,没有行政编。公务员是公务员,有行政编。

2.晋升空间不同,参公人员晋升空间不大,公务员相对来说晋升空间大一些。

福利待遇方面,两者差不多。

参公是我国政府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述,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参公整体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但编制上不属于公务员的行政编,属于事业编制。

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中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二是参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用金最新发放标准执行的也是此政策。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丧葬费标准一般是5000--12000,抚恤金工人身份是20个月基本工资,办公人员和干部,公务员是40个月的基本工资,记住,是基本工资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按当地规定执行。  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另外,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也进行了调整。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离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退职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是的参公事业单位的待遇和公务员编制的待遇是一样的,只是编制不同而已。 参照公务员法,即指在国家党政群机关工作的除公务员之外的参公、事业、工勤人员责、权、利,在未出台专门的相关法律加以管理前,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