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担保人不必承担还款责任_担保人用不用替债务人还款?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3:32:58 人阅读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民间借贷担保人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责任:1、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民间借贷担保人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责任:1、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4、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6、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扩展资料保证人提供担保有两种方式: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当然,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

朋友借钱找你做担保人,不同意怕被朋友埋怨,可担保了自己又心惊胆战。要是遇到借钱到期不还,没准自己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2016年1月,王先生向哈市某金融机构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5%,同时约定李女士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可到了还款日期,王先生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金融机构于2017年9月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王先生偿还借款100万元及利息4.35万元,李女士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经仲裁,裁决王先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息104.35万元。同时驳回金融机构要求李女士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请求。

为啥这么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6条规定。由于未约定保证人李女士的担保时间长短,因此应认定其保证期间为6个月,截止到2017年7月。并且金融机构未在保证期间内向李女士主张保证责任,因此李女士保证责任免除,裁决李女士做为担保人不担责。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咱也可借鉴下,更好的依法维护权利。

首先,在什么情形之下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呢?可能吗?结论是可能的。

也许有人说,只要是签订了担保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承担担保责任。而对于担保人来说,只要是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就想免除担保责任。那么现实的法律体系中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履行担保责任吗?或者在任何情况下只要贷款银行有过错都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吗?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之下,只有贷款合同存在问题或者存在其它不合法行为时,担保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我国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况或者说虽然有但是你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上面的情况,那么你就必须一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一旦签订了担保合同并生效,想脱担责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其次,银行违规贷款与你的担保责任有关吗?有关。只是与你想象的相反,你有可能履行尽快的还款责任

银行贷款违规有很多种,去年以来监管部门对银行违规情况进行了严厉的处罚都是违规行为,可以说银行业务违规已经成为常态或者说监管部门对银行业务机构认定的违规普遍发生。

所以,你说的银行违规发放贷款属于哪一种行为呢?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违规行为,与你的担保责任、担保合同的有效与否都没有什么关系。因此,尽快监管部门认定了那么多的贷款业务违规,但是没有一个违规业务是无效合同,即监管部门宣布这笔贷款业务由于违规而无效,所以担保合同自然也就不能无效。

同样,违规的业务对你可能是更不利的,由于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规,所以贷款银行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而有一些整改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前收回贷款,那么贷款人有可能由于流动性欠缺而难以归还贷款,如果你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按照法律规定银行可以向担保人追偿,所以,你可能要承担提前还款的责任。

谢邀,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要确定有无与债权人约定担保期限,

借款担保人担保有效期的认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其次,看有无过约定担保期限,或者法定6个月的期限。若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最后,一般情况下,作为担保人在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建议不要主动的替债务人还债,也不要借款后主动的向债权人承诺还款等行为。

马云,上海专职律师,法学硕士,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这个问题,应引起大家注意!有时候出于人们的不在意,他还能短下人的钱吗,短下向我要,往往出现人们遇料不到的问题,谁能想到欠钱人好好的一下子就去世了呢!担保债务就是债权人无法还债的情况下,担保人必须以法承担所欠债务,替债权人偿还所欠债务。

担保人就是用来替债务人还款的,是后备力量,不管在哪种情况下,只要债务人到期时没有能力还款的时候,担保人就得替债务人还上了。

要不然担保人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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